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储锡峰等同志辞去 宜兴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日期:01-01
(2025年12月31日 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储锡峰、刘杰、吴荣芳、褚亚南、欧鹏、汤皓等6位同志因工作岗位变动辞去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同意以上6位同志辞去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吴荣芳同志的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