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改微信聊天记录意图赖账 一男子变造证据被依法处罚
日期:12-11
本报讯(记者宋浣竹 通讯员褚学超 蒋 晶) 如今,微信聊天记录已成为常见的电子证据,然而,有人却企图通过删减、拼接聊天记录来误导司法裁判。日前,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发现被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被其刻意删除部分重要内容,依法对其罚款2000元以示惩戒。
2020年8月起,市民小陈通过银行转账、汇票等方式,多次借钱给市民老刘,两人平时主要通过微信沟通借款、对账和催款事宜。2025年2月,小陈经多次催告,老刘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小陈只得将老刘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其偿还所欠款项。审理中,小陈主张老刘累计向她个人借款35万元,截至起诉时已偿还25万元,尚欠10万元未结清。为佐证诉求,小陈向法院提交了银行流水等付款凭证和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该聊天记录显示,2021年双方曾多次通过微信对账,老刘均对欠款金额予以认可。面对小陈的起诉,老刘辩称他共向小陈个人借款25万元,且已全部清偿,并提交了他和小陈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佐证。
然而,拙劣的造假手段很快被识破。承办法官仔细比对了双方提供的聊天记录后发现,在小陈提交的记录中,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1日两人曾发生过一笔10万元的短期调拨借款,且该笔款项已于当时还清。然而,在老刘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中,他删除了这笔10万元的借款过程,仅保留还款记录,企图以归还这笔10万元的记录掩盖欠款10万元的事实。
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刘的行为是对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重要证据进行有选择性的删减,属于变造证据,严重妨碍司法。最终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老刘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并依法判决老刘归还小陈借款10万元。后老刘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