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浣竹 通讯员胡润琰) 日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徐舍镇,集中开展“公共安全 你我守护”主题普法宣传,向群众科普非法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而这一系列活动,源于此前办理的一起跨省非法运输危险品案。
2024年6月的一天晚上,我市公安机关在云湖路徐舍路段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厢式货车内满载瓶装液化气,将其拦下后清点,共有72瓶。后经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发现,司机徐某受货主胡某委托,在未取得危化品运输资质的情况下,从安徽跨省运输这批瓶装液化气至宜兴,且车辆严重超载。
根据相关规定,液化气属于严格管控的危险品,运输必须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并使用专门车辆、配备持证押运员,缺少上述任一条件即构成违法。今年7月,案件被移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涉案货车缺乏专业运输资质,未配备固定罐体、防爆等安全防护装置,也未设置警示标志,且途经多个居民集中区、水源保护区和森林防火区,一旦发生液化气泄漏或遭遇明火,极易发生爆炸。徐某、胡某明知液化气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主观上放任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发生,该院遂以危险驾驶罪对二人提起公诉。今年7月14日,经市人民法院审理,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徐某和胡某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案子虽已办结,但公共安全的警钟如何长鸣?为此,今年8月起,市人民检察院协同相关行政部门走村入巷,通过主题晚会、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现场答疑及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开展专项治理和系列普法活动,向群众科普非法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并呼吁群众通过110、12345等渠道举报。截至目前,普法宣传活动共覆盖我市8个镇(街道),受众达2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