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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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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提醒告诫书

日期: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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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周丽娟)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各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文明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

  告诫书指出,全市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也应及时调整,且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针对促销活动,告诫书要求各农贸市场、商超、专卖店、电商平台及其他相关零售经营者合法合规展开,认真规范降价、打折、赠送、返券等促销行为,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诱导他人进行交易;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不得有虚假优惠折价、减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串通涨价、毁约提价;高档烟酒经营者不得强制捆绑搭售其他品牌烟酒,变相抬高商品价格。此外,各宾馆酒店、餐饮饭店、交通运输、景区景点、停车服务等行业经营者,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不得价外加价、价格欺诈;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要严格执行定价标准,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价格、乱涨价、乱收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禁趁节日之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庆、中秋期间,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密切关注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同时,该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