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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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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宜兴日报

一场火灾波及邻里 赔偿协商陷入僵局

日期: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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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周 莉 吴健炜)今年8月初,宜城街道凡尔赛氿郡小区一居民家中突发火灾,火势虽被扑灭,却让楼上住户王女士家遭了殃。近一个月来,王女士多次与起火方、物业协商赔偿均无结果。近日,无奈的王女士致电本报“民生热线”求助,希望尽快解决问题。

  据王女士介绍,火灾发生时,她和家人正在外地旅游。“同楼层的邻居因事态紧急,协助保安打开了我家的大门,保安进来没找到着火点,却在把窗户、灯、门全打开的情况下撤离了。”王女士说,由于自家楼层较高,风比较大,楼下燃烧的浓烟瞬间灌进来,导致房屋内部被熏得黑乎乎。

  日前,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在王女士家中看到,客厅和餐厅的天花板均有明显烟渍痕迹,其中一块天花板经清理后仍无法恢复原样。“受损的除了天花板,还有墙纸、白色布艺沙发和婚床,这些家具都被浓烟熏黑,根本清理不干净。”王女士粗略估算,所有损失加起来约四万元。为了解决问题,她已与相关方协商多次,但始终没有进展。“物业只肯赔偿清洁费,这远远不够我家的损失。最让人气愤的是,起火方一分钱都不肯赔,也不出面。”王女士表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对于王女士反映的情况,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火灾发生时,保安发现王女士家所在楼层有烟雾,担心火情蔓延,便紧急开门入户查看。“当时想着通风便于寻找着火点,也怕有隐火,没考虑到风会吸进浓烟,这是紧急事态下的误操作。”该负责人表示,物业会承担相应责任,并协助王女士与起火方协商赔偿事宜。

  那么,王女士该如何维权?江苏衡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梦莹表示,王女士能否获得起火方及物业的赔偿,关键在于判断两者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双方过错是否需承担全部责任或一定比例责任,需结合证据及第三方鉴定进一步判定。”贾梦莹建议,若王女士与起火方、物业三方能就损失达成一致,可优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王女士可保留好房屋受损照片、损失清单、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目前,王女士已采纳律师建议,与物业、起火方在进一步沟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