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玉洁
今天是第五个“世界预防溺水日”。眼下,正值酷暑时节,不少市民为寻清凉,纷纷涌向水库、宕口、河道等野外水域游泳消暑。然而,这类行为背后却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已接到11起溺水警情。
野外水域成野泳者“冒险地”
宜兴山水交织,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孕育出众多水域。废弃矿坑经地下水常年浸润形成的一汪汪深潭,以及水质澄澈、环境清幽的水库等,是部分人眼中野泳的“秘境”。
川善公路向西约1公里处的“桃花潭”,便是颇具代表性的一处野泳“秘境”。“桃花潭”本是矿山宕口,形成水潭后,因“野趣”吸引众多野泳者。近日,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来到此处探访,虽然入口处石头上有着“池深28米,严禁游泳,后果自负”的警示字样,可仍能见到不少野泳者的身影,且他们中鲜有人携带救生设备。现场,几位中年男子赤膊站在岸边,简单活动下身体后,便一头扎进水里;还有人带着孩子,让孩子在浅滩处玩水,自己则游向深水区。“这儿水净景美,比游泳馆舒服多了。而且游泳馆人挤人,游得不痛快,这儿免费又自在。”常来此野泳的陈姓市民说道。
除了矿山宕口,农村的小河、小池塘等也是不少人野泳的去处。曾参与过多起溺水事件救援的市蓝豹救援队队长马美良说:“从青龙山的宕口到团氿的岸边,从农村的小河到村头的池塘,都有可能见到野泳者。”为禁止人们野泳,近年来,市公安部门以及相关村委会工作人员等,对部分危险水域筑起了安全防线,却屡遭人为破坏。如张渚镇七里亭水库,市公安部门为防止意外发生,特意在现场设置了防护围栏,可仍有人强行破栏进入野泳。
儿童青少年意外时有发生
野泳带来的片刻清凉背后,潜藏的危险却难以预判,稍有不慎便可能酿成悲剧。近日,记者从我市多支专业救援队获悉,尽管近年来安全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但野泳及涉水行为引发的意外仍时有发生,其中儿童青少年群体因自救能力弱、安全意识不足,易溺水遇害。
市蓝天救援队队长沙燕平表示,近年来我市发生过多起儿童青少年因野泳导致溺水身亡的事故。据沙燕平回忆,曾有一名19岁的外地青年,趁着假期与朋友结伴来我市野泳,下水后不久这名青年便发生意外,等救援队赶到时已无力回天。这样的悲剧并非个例。一年暑期,两名10岁左右的男孩,在无家长陪同的情况下私自到河边戏水,在追逐打闹中不慎滑入深水区,最终双双溺亡,两个家庭因此陷入无尽的悲痛。“这些孩子往往觉得自己水性不错,对野外水域的危险并不完全了解。”沙燕平说。
对此,马美良持相同观点。在他看来,虽然今年市民对野泳的警惕性已明显提高,但仍有两类情况让人悬心,其中一类是独自在野外水域戏水的儿童青少年。马美良表示,这类群体自救能力弱,一旦遇险往往难以及时脱困。还有一类是在西氿、梅林大桥下等水域摸河蚌、捞鱼虾的市民,因专注于水下动作而忽略水流变化,脚下湿滑的淤泥或突然加深的河床,都可能导致失足落水,这类涉水行为的风险同样不容忽视。
凝聚合力筑牢防溺“防护墙”
如何才能防范溺水事故发生?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以“风险隐患零容忍、防控网络全覆盖”为目标,组织警力对辖区内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流、湖泊、池塘等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一处危险区域都设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同时,在警车上配备救援绳、救生圈等专业装备,确保溺水事故发生时,能在黄金救援时间内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为有效守护儿童青少年的生命安全,相关民警表示,家长务必扛起监护责任。带孩子游泳时,务必选择资质齐全、配备专业救生人员和完善安全设施的正规场馆,坚决不让孩子独自在水边、岸边玩耍嬉戏。儿童青少年自身也要主动学习水中安全知识,认清危险边界,不做冒险举动,不涉足陌生水域;若遇他人落水,要保持冷静,牢记“大声呼救、寻求成人帮助、借助漂浮物或岸边工具救援”的原则,切勿盲目下水。
此外,我市的游泳爱好者也从需求端提出了一些建议:相关部门可加大游泳馆建设力度,升级现有场馆设施,提升服务能力,满足市民安全游泳的需求;在农村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修建简易泳池,专供中小学生使用;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区配套建设游泳馆,并引导场馆向中小学生免费或低价开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