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宋浣竹)为进一步保障参保女职工权益,近日,无锡市医保局发出《关于调整2025年度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明确从2025年7月1日起,参保女职工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由2794元调整为2819元。宜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此次调整宜兴同步执行。
一次性营养补助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在职职工、领取失业金人员,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时,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的营养补助费。根据相关政策,参保女职工生育当月生育保险正常缴费且生育前后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可以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在其生育津贴拨付当月,领取失业金人员在其提交资料申请生育津贴时,一并审核并拨付其一次性营养补助。一次性营养补助发放到医保系统中所登记的个人银行账户,一般默认为社保卡银行账户。
自7月1日起,已按原政策领取部分生育津贴的,无需申请补发待遇,市医保局医保中心将依据政策规定审核后,通过原发放渠道进行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