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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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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外出活动增多 暑期交通安全再敲警钟

日期: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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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见习记者宋浣竹)暑假期间,未成年人独自外出活动增多。然而,部分家长放任孩子随意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路,殊不知这样的行为不仅危险,还可能构成违法。近期,我市接连发生两起涉及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为暑期安全敲响警钟。

  日前,15岁的市民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宜城氿滨大道太滆路路口北侧,在黄灯亮起时通过路口,为避让一辆沿太滆路由东向西左转的小型轿车而摔倒,导致陈某受伤、车辆受损。陈某驾驶非机动车未达到规定年龄、未在规定车道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负事故主要责任;小型轿车驾驶员闵某在左转时未确保安全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负次要责任。无独有偶,近日,16岁的市民潘某驾驶一辆未悬挂牌照的电动二轮摩托车上路,行至和桥镇朝阳路12号商铺门口时,正在路边玩耍的4岁男孩骆某突然朝着马路对面奔跑,由于潘某车速过快,未能及时观察路况,刹车不及直接撞上骆某,致使骆某轻微受伤。潘某因未避让行人、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车辆未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骆某也因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马路,且未从行人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通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每年暑假都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未成年人快乐过暑假,但安全不能“放假”。市交警部门提醒,驾驶机动车或电动自行车需达到规定年龄,且驾驶机动车需取得相应驾驶证件方可上路,相关车辆也要依法进行登记。作为监护人,家长要把好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第一关”,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与教育,引导孩子过马路走人行横道,在没有相关设施的情况下,务必仔细观察路况,确认安全后再通过,严禁突然横穿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