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机构应对操作风险进行全流程管理
日期: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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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徐杨)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办法》,银行保险机构适用统一的监管规则。《办法》提出,区分规模实行差异化监管,鼓励规模较大的机构提升运营韧性,并在部分方面给予规模较小机构两年过渡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存在问题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是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操作风险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有效防范操作风险,降低损失,提升对内外部事件冲击的应对能力,为业务稳健运营提供保障。
根据《办法》,操作风险管理应当遵循审慎性、全面性、匹配性、有效性基本原则。操作风险管理应当覆盖各业务条线、各分支机构,覆盖所有部门、岗位、员工和产品,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部过程,充分考量其他内外部风险的相关性和传染性。
《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对操作风险进行全流程管理。规定了内部控制、业务连续性管理、数据安全、业务外包管理等操作风险控制、缓释措施的基本要求,建立操作风险情况和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报告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