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被立案调查
日期: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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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b:版面标题1]版:第A03版:常州新闻 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王伟 秋冰) 记者3月28日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获悉,因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就擅自施工,我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被立案调查。调查中,该公司负责人主动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且按要求补办了相关手续。鉴于该工程未投入使用、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市住建局日前审理讨论决定,依法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对该公司处罚款3万元。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接了星港大道北侧地块开发项目中的精装修工程。该工程总建筑面积53151平方米,建筑高度99米,用途为商业办公,其中,室内公共部位的精装修工程面积为3932平方米。去年9月,该工程竣工验收时,因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手续,被住建执法部门查处。市住建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室内公共部位的精装修工程属于特殊工程,当事人在施工时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手续就擅自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对于这类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就擅自施工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除责令当事人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还可处3万元至30万元的罚款。鉴于该公司负责人主动投案,并提供证据配合调查、按要求补办了相关手续等,依据《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执法部门对当事人决定从轻处罚。据统计,近3年来,市住建行政执法支队共受理消防程序类违法案件20余件,处罚金额累计超100万元,从源头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