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不得低于4%
日期: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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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徐杨) 记者日前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金融监管,11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何为商业银行杠杆率?杠杆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资本办法》规定的一级资本净额与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之间的比率。杠杆率是衡量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的一把标尺。杠杆率作为资本充足率的重要补充,二者共同构成了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指标,旨在保障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性,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新规构建了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按照银行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划分为三个档次,匹配不同的资本监管方案。其中,规模较大或跨境业务较多的银行,划为第一档,对标资本监管国际规则;规模较小、跨境业务较少的银行纳入第二档,实施相对简化的监管规则;第三档主要是规模更小且无跨境业务的银行,进一步简化资本计量要求,引导其聚焦县域和小微金融服务。
新规要求,商业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如下最低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除上述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外,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不得低于4%。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满足上述最低杠杆率要求的基础上,还应满足附加杠杆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