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化同步”打造诉前调解“溧阳样本”
日期: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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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b:版面标题1]版:第A03版: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编者按:近年来,全市法院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持续优化完善法院工作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法苑”专版从本期开始,将陆续刊发我市七家基层法院院长的署名文章,撷取各自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向广大市民汇报。
近年来,溧阳法院深入推进诉前调解机制创新,充分挖掘诉前调解程序价值,打造诉前调解“溧阳样本”,助推溧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诉前调解工作自2019年8月份开展以来,共诉前分流纠纷20568件、成功调解7063件,诉前分流率70.62%,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数量在2019年迎来近十年首次下降,有效扭转溧阳诉讼案件数量常年居高不下的被动局面。溧阳法院“以‘党建引领+法治驱动’聚焦精微治理赋能非诉解纷”案例入选《江苏法院2022年司法改革案例》。
一、创新制度、转化资源,实现人员队伍专业化。创新“资深书记员转岗调解员”制度,精选业务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的书记员转岗为调解员专职从事诉前调解工作,推动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制定出台《书记员转岗调解员管理办法》,确定转岗调解员15项工作职责,明确案件运行周期、调解时限节点、奖惩措施等具体内容,保障诉前调解工作高效开展。该制度自2020年实行以来,6名转岗调解员共诉前调解纠纷7252件、成功调解2597件,分别占诉前调解纠纷总数、调解成功纠纷总数的35.26%和36.77%。该工作经验被省高院简报予以采用并刊发,获评2021年度常州政法工作创新创优奖“优秀奖”。
二、调解前置、规范流程,促进诉前调解实效化。深入推进诉前调解与繁简分流,将诉前调解作为简易案件的前置程序,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根据调解员擅长调解的纠纷类型,将婚姻家事纠纷、道路交通纠纷、商事纠纷等不同类型纠纷分流至对应的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后及时司法确认;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调解员做好无争议事实记载、争议焦点固定、送达地址确认等辅助工作,根据案件性质、难易程度等因素,精准识别“简案”“繁案”后分流至业务部门,推动诉前调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开展,不仅有效节约老百姓诉讼成本,而且促进诉前调解质效大大提升。出台意见明确规定诉前调解期限原则上为30日,超过30日未达成调解协议且无最高院文件规定的合理理由的,应当立即转立案,确保诉前调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三、配合融合、培训指导,实现程序衔接流畅化。加强与基层网格、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协作配合,合力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2019年8月份以来,诉前分流家事纠纷3527件,成功调解1476件。强化调解员与速裁团队的融合与配合,将调解员按专长编入速裁审判团队,对应不同的调解指导法官,打造“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新型化审判团队,常态化开展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工作。2019年8月份以来,速裁审判团队审结案件9196件,调解撤诉3633件。定期开展调解员培训活动,建立疑难案件指导机制,由调解指导法官对调解员的调解工作进行交流指导,不断提高调解员业务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