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真实记录和全面展示常州公安发展历程,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常州公安事业取得的阶段性成就,更好地彰显公安精神、公安力量,常州市公安局正在筹建常州公安历史展馆(暂命名),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历史资料和实物。
一、征集时间
(一)集中征集:从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二)长期征集:集中征集完成后,征集公告仍长期有效,所征集史料、实物等将作为公安档案资料永久保存。
二、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曾经在常州公安系统工作过的离退休老同志;解放初期参加过公安保卫工作的解放军公安部队战士;与常州公安机关有接触的社会各界人士(原乡镇公安特派员、乡镇政法委员、人武部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人员、公安派出所联防队员等);目前在岗的全市公安机关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及其他与常州公安工作相关的人员。
三、征集范围
1949年4月28日常州市公安局成立至今各个历史时期,反映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发展变迁的实物资料、文献资料、影像视频和其他相关历史资料。
1. 反映常州公安历史沿革(包括办公地点和人物)的实物和照片;领导题字、批示、文电手迹等;涉及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布告、公告、通告、通缉令、戒严令、文献等;
2. 各个时期常州公安机关管理的许可审批证书(执照、许可证、通行证、户政簿册、身份证、出入境证件、结婚证、固定电话安装许可等),公安管理发放的车辆号牌、宣传单张、街道门牌等有关实物或照片;
3. 各个时期公安使用的警用装备(服装、专用设备和生活用具等)、证件、印章、袖章、警徽、肩章、臂章、肩灯、警械等实物和照片,包括广大市民群众、见义勇为人员在参与治安保卫工作中使用的物品、器具等;
4. 各个时期重大警务工作照片、影像、新闻报道资料及现场实物等;
5. 与常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发展相关的荣誉证书、奖状、奖牌、锦旗、奖杯等实物、照片等资料;身着不同时期公安警服的老照片;
6. 反映不同时期公安机关参与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抗击疫情等图片视频、工具物品、慰问品、证书、文献、书画作品等;
7. 与常州公安历史有关的名人资料与实物;
8. 公安英烈、英模照片、实物及遗物等;
9. 记录反映公安消防发展变迁的相关实物资料等;
10. 其他与常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发展有关的文献、实物、图片、资料等。
四、征集方式
(一)捐赠 在自愿基础上,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公安民警捐赠个人收藏的史料物品。捐赠品被接受为展陈品的,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在展出时标注捐赠人信息。
(二)借展 对有展陈价值的史料物品,所有者不愿捐赠的,将协商予以有限期的借展,签订借展协议,史料物品所有权不变。
(三)复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损坏的前提下,对个别重要、珍贵的史料物品,经征得所有者同意后进行复制,并在展出时标注所有人信息。
(四)购买 史料物品持有者本着自愿原则,由常州市公安局在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评估鉴定后,予以购买。
史料物品持有者在捐赠或提供时,需对资料实物的历史来源、故事经历等作简要说明,并保证其历史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
资料实物征集一般采用直接送交或上门收集的方式。
1. 直接送交 由持有者将史料物品等直接送交常州市公安局档案馆。
2. 上门收集 持有者也可通过电话联系,由常州市公安局档案馆派员上门收集。
五、征集联系
联系单位:常州市公安局档案馆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588号
联系电话:0519—81997576
联系人员:宋警官,13775286688;何警官,13775282109
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常州公安历史资料和实物征集工作的大力支持。
常州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