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共同富裕 助力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日期: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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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徐雪春代表提出《关于激活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认为我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已具备一定基础,但各村之间经济基础、资源禀赋、投资能力参差不齐,发展传统相对单一、增收渠道相对较窄、部分村级收入依赖上级转移支付等问题突出,建议拓宽路径、补齐短板、培育动能、健全机制,不断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督办成效: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到天宁区郑陆镇武城村、钟楼区邹区镇安基村等地实地调研,并赴苏州、无锡考察学习,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行深度研究。9月进行专题重点督办,听取承办单位汇报和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的意见建议。
副市长狄志强高度重视并指导该建议办理工作,市农业农村等部门不断深化农村改革、集体资产监管,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致富。一是通过政策推动激发活力。出台《全市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双百”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全市全面消除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下的村和新增经营性收入500万元以上村100个。将2023年市财政集体经济扶持资金提高到2000万元,落实市级扶持项目34个,带动村集体投资总额2.6亿元。争取省级以上扶持资金1800多万元;二是通过农村改革激发动力。全市772个行政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改革。充分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主体平台作用,全市累计成交项目3.5万个、成交金额114.4亿元;三是通过资产监管激发能力。全市1.6万个村组单位全面纳入省农村集体财产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开展资产清核,严格执行村级财务预决算、非现金结算和财务公开制度。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违规出借出租问题专项治理,完成问题整改8244条,收回本息和欠缴租金1.8亿元,全市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经营效益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