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起交通运输违法案件申请强制执行
日期: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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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黄洁璐 王庆) 记者3日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今年上半年,交通执法支队对7起交通运输违法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法律权威。
据悉,7起案件主要为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和普货车辆非法从事危险品运输。
去年4月6日,在新北区滨江一路与金龙路路口,张某因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被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经调查,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秩序,并已经构成违法。去年4月7日,交通执法支队依法对张某作出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张某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缴纳罚款的义务。去年11月,交通执法支队向张某送达了《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张某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陈述申辩。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今年1月4日,交通执法支队向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1月8日,该案被准予强制执行。
去年4月6日,在天宁区武澄西路花园大桥西引桥岔路口,陈某因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被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去年5月,交通执法支队依法对陈某作出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陈某同样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未履行相应的处罚义务。后经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无反馈,今年1月,交通执法支队向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目前,该案已被准予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一旦生效就具有强制执行力。交通执法部门提醒,违法人员不要试图通过拖延或拒不履行等方式,规避国家行政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