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0-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武进日报

“申报不实”损失大 风险防控内部抓

日期:01-16
字号:
版面:第[db:版面标题1]版:第A08版:商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龚励 通讯员 常贸促

常州市商事法律专家委员会成立于2015年,成员单位包括常州市商务局、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州市税务局、常州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常州市中心支局、常州市贸促会、中国信保常州营业部、常州市律师协会等单位,旨在通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间的互联互通,形成工作合力,为我市外经贸企业防范和应对国际贸易纠纷、规避涉外商事风险,提供更多务实有效的路径。本期专栏,特邀税务部门,从税法角度分析出口贸易中隐藏的税务风险。

近年来,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我市税务部门加强与海关等部门协作,积极探索建立违法案件线索信息共享互通机制,打造协税护税网络。据不完全统计,双方先后交换案件线索30余起,追回已退税款超千万元。其中,多数案件均为申报不实案件。鉴于申报不实将给出口企业带来较大风险,企业有必要加强风险内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典型案例】

近日,我市税务部门依据海关提供的出口申报不实案件线索,对常州某贸易公司板材出口业务作追回已退税款并视同内销征税处理。

该企业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间,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人造石英石板材,申报商品编码6802999000,退税率13%。经海关归类鉴定,上述货物属于人造石制品,应归入税则号列68101910,退税率10%。因出口商品税则号列申报不实、高报退税率,造成可能多退税款,企业被海关科处罚款。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规定,出口企业按规定向国家商检、海关、外汇管理等对出口货物相关事项实施监管核查部门报送的资料中,属于申报出口退(免)税规定的凭证资料及备案单证的,如果上述部门或主管税务机关发现为虚假或其内容不实的,其对应的出口货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目前,该企业涉及税款已被追回,并作征税处理。

【应对措施及建议】

在税务部门与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不断深化征管改革、加强部门合作的进程中,出口申报不实的情况屡见不鲜,轻者影响出口退税,重则构成骗取出口退税行政违法、出口骗税犯罪。为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降低企业关务风险,税务部门建议:除了提高企业内部人员的风险意识外,广大出口企业还需建立完善合规风险自查内审制度,定期对出口活动的合规性自查,如实申报商品名称、数量、价格和税则号列等,降低企业合规风险。在实际经营中,如企业自行发现其申报内容不实的,应主动向海关披露相关信息,申请改单,并按改单后的正确信息向税务部门申报退税。如前期已向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税的,也应主动进行冲减申报,调整账务处理,不得仍按错误代码适用出口退税政策。

常州市贸促会致力于为外经贸企业提供涉外商事仲裁、调解、法律咨询、经贸预警等专业的法律服务,企业可拨打电话0519—88123153向常州市贸促会法律部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