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冲冲买华为手机 到手却是“华为智选”
日期: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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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b:版面标题1]版:第A03版:常州新闻 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新北消协介入调解,消费者成功换货
本报讯(张维明 马琳璐 庄奕) 消费者心仪的是华为手机,可买到手的却是“华为智选”,买卖双方因此起了争执。21日,新北区消协处理了这起投诉后告诫商家,应当遵守诚信原则,主动向消费者履行真实信息告知义务,不得含糊其辞、引人误解,造成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几天前,张先生到新北区一通讯营业厅购买华为nova11手机,回家一看,发现新手机Logo多了一个单词。张先生怀疑买到了“水货”,遂向新北消协求助。
新北消协西夏墅分会随即介入调查,得知张先生购买手机时,明确告诉工作人员要买的品牌和型号;在销售人员的推荐下,他支付2399元购买了手机,销售单据上也标注手机型号为nova11。由于两款手机外观基本一样,张先生回家使用手机时才发现手机品牌为“Hi nova”,操作系统也不是华为鸿蒙系统。营业厅工作人员则辩称,手机品牌为华为智选,与华为没有区别。
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华为智选Hi nova是中邮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手机品牌,虽有“华为智选”前缀,却并非华为直属品牌。消费者明确表示了购买华为手机的意向,最终却买到了其他品牌的手机。销售人员本应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信息,却在未了解各产品差异的情况下推荐商品,导致消费者误解误判,商家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张先生补差300元,换得心仪的华为nova11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