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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武进日报

将青春热情洒在“未保”法庭内外

日期: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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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db:版面标题1]版:第A04版: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张纪范

8年前,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学硕士于娜考入天宁法院,任法官助理。4年后,她被调入自上世纪90年代初起便在全国法院少年家事条线赫赫有名的天宁法院少年家事庭工作。从此,她认准了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在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庭内外,挥洒着青春的热情与汗水。

她走进校园,为未成年人上了40多堂线上线下法治课,受益学生近百万;她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少年法庭的延伸工作,并且在第九届中国婚姻家事法实务论坛上作了主旨发言;她勤勉办案,在近4年中参与办理了1460余件少年家事案件,全心全力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潜心少年审判,她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定捍卫者

于娜在参与审理的涉少刑事案件中,一方面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犯罪,另一方面对于未成年人涉刑事犯罪的,则充分发挥少年审判“教育、感化、挽救”的作用。

在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告人是一名未成年男孩,他的父母均受过刑事处罚,父亲长期服刑刚回家不久,母亲忙于工作也无暇关心他。父母管教的缺失,最终导致这个孩子酿下了大错。于娜认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不是终点。她和同事及时向孩子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同时邀请两名心理疏导师对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经过教育辅导,父母表示会做好榜样,努力将儿子拉回正途,孩子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表悔恨,承诺今后会好好改造。

2022年5月7日,在天宁法院与常州市看守所联合开展的“大手牵小手,护航成长路”活动中,于娜专门邀请了这个男孩和父亲一起参观看守所,通过实地教育、法治教育、家庭教育,让这个男孩知道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于娜在涉少民事案件和家事案件中,全力保障未成年人人身权益、财产权益不受侵害。在一起抚养费案件中,孩子的父亲去世多年,母亲本应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但因为长期不履行监护职责,被法院依法撤销了监护人资格。虽然监护人变更为爷爷奶奶,但是母亲仍然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于是少家庭依法判决母亲支付孩子十多年来的抚养费12万余元。

播撒法治阳光,她是未成年人法治知识的热心宣讲员

在向未成年人普法的工作中,于娜是斜杠青年。

她是让大家听见法治之声的讲师。她走进学校、社区、电台直播间,通过开设讲座、以案释法、指导模拟法庭等形式,普法80余次,内容涵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婚姻家事法律等多方面,直接受众上万人次。她还被常州市丽华中学聘为法治副校长,同时收到了孩子们为她特别绘制的法治漫画礼品。

她是活动策划师和主持人。为了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少家庭团队策划了一年一度的“与法同行成长路”系列活动,通过征文征画大赛、演讲比赛、法治知识竞赛、普法辩论赛,鼓励青少年主动学法。活动现场通过央视频“今日说法”栏目在线上同步直播,最多时获得近10万人次观看。

她还是导游。在法院开放日、国际禁毒日里,她带着孩子们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参观禁毒教育基地,让他们近距离感受法律权威、学习禁毒知识。

思考永不止步,她是未成年人法治事业的积极调研员

多年来,于娜积极参与司法调研,撰写的案例故事《我想有个家》在全市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秀案例”评选中获得三等奖;撰写的少年家事审判业务类论文先后四次获得省级奖项,并被收录于《家事法实务(2022年卷)》中;撰写的信息《少年普法官,常伴“夕阳红”》在2022年度常州市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广电类)三等奖。

她所在部门被评为“江苏省三八红旗集体”。她个人被评为常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常州市“龙城青少年维权卫士”,并被常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评为优秀宣讲员、年度贡献奖获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