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0-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武进日报

我市曝光7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日期:01-16
字号:
版面:第[db:版面标题1]版:第A03版:常州新闻 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黄洁璐 吴佳) 为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精准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10日,市应急管理局通报近期全市各地查处的7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此次通报的7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中,有5起为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而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

上海地民钢结构有限公司。2022年12月8日,金坛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企业检查发现,企业与上海地民钢结构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皇都花园堆放架、运输架合同》。根据工作需要,上海地民钢结构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安排企业人员张某、李某、刘某前来作业。检查时,3人正使用电焊机焊接制作堆放架、运输架,但3人均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

常州市新武机械有限公司。2月28日,武进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员工杨某在现场进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经现场核实,杨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常州市同茂车辆部件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1日,新北区西夏墅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2名员工正在进行电焊作业。经现场执法人员和新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核实,这2名员工未持有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上岗作业。

常州市诺迪干燥设备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7日,天宁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员工刘某正在车间进行电焊作业。经现场核实,刘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常州鑫辉达照明灯具有限公司。2022年11月27日,钟楼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工人王某、任某正在进行氩弧焊、气保焊电焊焊接作业。经现场核实,2人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金坛区应急管理局、武进区应急管理局、新北区应急管理局、天宁区应急管理局、钟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分别对上述企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另外2起典型案例分别为:

溧阳市旭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月10日,溧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旭玉机械与其他两家企业共同租赁了同一跨厂房,并在临界部位采取物理封堵措施进行隔离,但旭玉机械与其中一家企业的隔离处,中间留有5米左右的通道,作为另一家企业车辆进出的唯一通道。经现场核查,此通道属于旭玉机械的厂区,且是行车吊运物件影响范围。另一家企业车辆经旭玉机械厂区内出入的行为,危及到了该企业的安全生产。旭玉机械行车吊运物件的行为,危及到了另一家车辆的正常出入。两家企业虽指定了专人负责检查和协调,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溧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江苏新中天塑业有限公司。3月1日,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检查发现,该企业2023年共招收8名新员工,企业提供的员工教育培训台账中显示,计划新员工岗前培训时间为2—4小时,但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卡内容均为空白,故该企业未按照规定对上述8名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培训工作。该企业喷塑车间有6台注塑机,未按要求安装保护联锁装置;车间内3台台钻、2台粉碎机其皮带传动部位离人员操作面2米以下,存在造成机械伤害的风险,但未按要求安装防护装置。检查当天,该企业注塑车间1名行车操作工冯某操作行车时未穿戴安全帽、足部防护劳保鞋,经现场检查,未查见该企业为冯某发放安全帽、足部防护劳保鞋的记录。该企业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未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