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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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曹忠明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市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