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9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叶健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周增伟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徐建琴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陈新、房鲁皖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唐麒同志为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