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违法行为
日期: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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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王伟 秋冰) 记者17日获悉,今年以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共受理了25件涉及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等消防领域违法行为的案件,处罚金额约90万元。
记者了解到,这些案件中,有一起较为典型,即江苏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未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而被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承接了天宁区凤凰公园东侧地块项目的消防专业工程。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住宅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箱未按照设计图纸嵌入墙体安装,导致前室短边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对此,当事人辩称,原设计图消防箱有定位,在实际安装时发现安装地方的墙体为预制墙体,且无预留洞口,不能开凿,所以,消防箱无法嵌入墙体,只能明装。
市住建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不管什么原因,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清楚,理应依法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并参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未按照要求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裁量基准,市住建局经讨论决定,对该工程建设公司作出了罚款65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建设工程施工以及二次装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消防法》要求,明确各方参建单位职责,经高层建筑消防图纸审验合格方可开工,需要进行消防审查验收的项目,未进行审查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同时,我市还将着重治理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共同破解执法难题,对发现的不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的各方主体和有关人员,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加大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