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首次认定以军部队侵犯人权
日期: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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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专特稿 美国国务院4月29日宣布,认定以色列5支安全部队存在严重侵犯人权行为。这是美国首次就以色列武装部队作此结论,但未提出相应制裁措施。美方表示,鉴于以方已整改其中4支安全部队,美方不太可能制裁相关部队。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韦丹特·帕特尔当天向媒体记者公布此事,说以方全部5支部队依然符合接受美国援助的条件。美方暂未判定第5支部队已采取足够整改措施,仍与以方磋商相关事宜。
帕特尔没有披露美方认定的侵犯人权行为是什么、涉及以方哪些部队,以及相关部队已采取哪些整改措施。他强调,所有侵犯人权行为发生于本轮巴以冲突之前,也未发生在加沙地带。
据路透社4月29日报道,美国国务卿安东尼·布林肯致信国会众议院议长迈克·约翰逊时说,5支部队中的3支隶属以色列国防军,另外两支归民政机构管辖。
美国上世纪90年代出台的《莱希法》要求美国政府审查任何接受美国训练或使用美国武器的外国军事单位,以确保其不存在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报道,《莱希法》规定,如果美国国务卿认定且知会国会,相关外国政府已采取有效措施将涉事安全部队成员绳之以法,美国政府可恢复对该国援助。
多家媒体称,第5支部队即“耶胡达胜利营”,是由以色列极端正统派犹太教徒和宗教民族主义者组成的全男性步兵营,先前长期驻扎在约旦河西岸,虽然人数在当地以色列驻军中占比不高,但多次曝出侵犯巴勒斯坦人权恶行。
多家媒体先前报道,美国政府准备援引《莱希法》首次制裁以色列部队。消息曝光后,以色列不同政治派别人士发声反对。以总理本雅明·内塔尼亚胡4月21日说,将“尽全力反击”对以军任何一支部队的制裁。以色列战时内阁成员本尼·甘茨和约亚夫·加兰特则寻求说服布林肯重新考虑相关决定。
据美国《政治报》网站报道,白宫须在5月8日前知会国会,已认定受美方提供武器的盟友所采取的军事行动符合美国和国际法。赶在这一最后期限前,超过90名美国国内外律师签署联名信,呼吁美国政府停止军援以色列。
至少20名律师目前供职于美国国土安全部、国务院、司法部、劳工部和能源部等部门,他们打算今后数天将联名信发给司法部长和政府各部门。
《政治报》获取的信件内容显示,这些律师认定以色列在加沙地带的军事行动不符合《莱希法》和《武器出口控制法》等美国法律,也违反《日内瓦公约》禁止过度攻击平民的规定。
信件称,近期美国民意调查显示,民主党籍总统约瑟夫·拜登的多数支持者希望美国停止向以色列输送武器,“相关法律明确且符合美国多数民众意愿……美国应在以色列停止加沙地带军事行动前不再提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