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翼 何薇 刘海龙
一起普通的施工合同纠纷,差点让常州一家科技公司的“上市”搁浅。
“对方起诉时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回想起半年前的那桩官司,该公司法务张先生至今心有余悸,“一旦被采取查封财产或者冻结账户的保全措施,公司势必信用受损、市场估值下降,别说上市了,连正常的经营都无法开展。”
当公司陷入困境时,武进法院及时启动“诉讼保”,向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发出《出具保函通知书》。在得到银行出具的担保承诺后,法院取消对该公司采取保全措施。“现在,我们已经顺利通过利润考察阶段,公司明年上市应该没有问题了。”展望公司前景,张先生信心满满。
据了解,让该公司峰回路转的“诉讼保”是常州法院全国首创的一项司法实践创新举措。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落实“诉讼保”22笔,免于保全财产总额达5550万元。
司法实践的创新,源于对法律公平正义的追求
在司法实践中,企业之间一旦发生经济纠纷,财产保全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有效手段。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在提起诉讼前或者正式起诉后,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防止债务人藏匿、转移或者变卖财产,避免债权人“赢了官司输了钱”。
然而,这一法律手段在近年来的经济纠纷案件中被过度使用,甚至一些小标的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据溧阳法院统计,2021年该院受理财产保全案2320件,其中涉及公司法人的财产保全案1016件,保全财产总金额达55.38亿元。
对申请企业来说,财产保全是强有力的维权手段,但对被告企业来说,一旦被法院采取查封、扣押或是冻结等保全措施,企业不仅商业信誉、银行征信受损,还可能因为资金周转受限而无法正常经营。“保全之痛”往往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民事诉讼中,原、被告法律主体地位平等,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应得到有效保护,这样才能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表示,“过度采取保全措施,轻则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重则损害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
2022年9月15日,溧阳法院率先“破冰”,与中国银行溧阳支行签约并启动“诉讼保”:由银行为优质企业提供预先担保,当企业被申请财产保全时,银行出具《民商事案件免于财产保全保函》,法院以银行已提供担保为由,不对企业采取保全措施。
今年3月,全市两级法院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面推行“诉讼保”。
法院银行共推“诉讼保”,实现“四方共赢”
“诉讼保”引入银行为企业提供担保,银行因此承担了连带法律责任。一旦企业无法履行债务,银行可能面临先行代为偿付责任。
如何避免银行因为出具保函而遭受损失,常州法院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共同建立了三项机制:一是“免保”企业审核机制,银行事先对企业进行评估审核,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较高、持续盈利能力较强的企业才能被列入“免保”企业名单库;二是实时联动对接机制,当“免保”企业被申请财产保全时,由承办法官向银行发出《出具保函通知书》,银行在3日内出具保函,法院收到保函后通知申请人银行已提供担保,故不对企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三是“法银”联席会议机制,双方定期召开座谈会,核对“免保”企业名单、“免保”额度及期限,磋商解决操作中的具体问题。
随着“诉讼保”的全面推行,全市两级法院先后为“免保”企业落实了22笔“诉讼保”,免于保全财产总额达5550万元。其中,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在17起案件中,免于财产保全3100万余元;武进、常州经开区、金坛、溧阳共有5家企业免于财产保全2450万余元。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分行交易银行部总经理潘冬冬告诉记者,由他们出具保函的企业,截至目前,未有一起案件需要银行代为偿付。
曹忠明认为,“诉讼保”实现了原、被告双方,银行和法院的“四方共赢”:原告单位得到银行担保后,无须担忧债权无法实现;被告单位避免因财产保全措施造成负面影响;银行在提供担保时助力地方优质可信企业发展;法院因减少采取保全措施,节约了司法资源。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诉讼保”获各方好评
近年来,常州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先后推出“龙城e诉中心”“诉讼保”等一系列司法实践创新举措,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为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市中院立案庭庭长陆军介绍,《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推行‘诉讼保’,是在遵循法律规定基础上的创新。”陆军对此解释说,“司法实践中,被申请人能够提供充分有效担保的情况较少,且比较困难。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通过与银行达成合作协议,帮助优质企业解决了担保难的问题。”
据市中院在全国法院系统内部查询,此前尚无类似业务先例。
常州法院全国首创“诉讼保”后,南京市溧水法院和浙江省嘉兴市嘉善法院先后来常学习。目前,溧水法院已联合溧水农商行推出了“诉讼保”。
“诉讼保”在常州企业界也广受好评,尤其是一些“专精特新”企业和准上市企业,尽管还没遭遇财产保全申请,仍然未雨绸缪,纷纷前来咨询如何加入“免保”企业名单库。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3家企业办理了“诉讼保”,被授予担保总额度达2.76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