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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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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联手妇联,给不称职爸爸补课

日期: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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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常州新闻 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徐丹 汪佳敏 孙忠玲)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但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问题家长”并不少见。记者昨日从金坛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第四检察部朱彬检察官来到救助对象小丽(化名)家中例行回访时,小丽说:“阿姨,爸爸现在对我很好。”

2020年8月,朱彬从金坛区妇联得知,未成年人小丽多次遭父亲张某殴打后离家出走。小丽很想回家,却又不敢回家。为避免小丽再次遭到伤害,在金坛检察院协调下,由小丽所在村委会代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检察机关作出支持起诉决定。金坛法院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张某殴打小丽。小丽这才放心地回了家。

与此同时,张某之前的殴打造成小丽右手肱骨骨折,经鉴定属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朱彬主动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张某故意伤害子女,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符合《民法典》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朱彬依法告知小丽所在村委会有权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但村委会以“难以评估监护资格”为由,不愿申请。金坛检察院与民政部门多次磋商,开展监护资格调查评估。经调查,小丽母亲身份不详,张某是其唯一抚养人,如撤销张某的监护权,小丽的生活得不到保障,心理也将受到严重伤害。因此,张某继续担任监护人更有利于小丽的健康成长。

调查组决定给张某一个观察期,但监督是个难题。金坛检察院探索参照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方式,创设新的监护监督举措,通过设定6个月至1年的考验期考查张某,再决定是否申请撤销张某的监护人资格。

要改造一个不称职的父亲并非易事,尤其是张某这样的“问题家长”,必须“补课”。为此,金坛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共同推行家庭教育指导学时积分制,以线上线下学习“打卡”、参加家庭教育沙龙、心理疏导等方式,对张某的监护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从而改变张某的不良教养方式,强化家庭监护责任。

经过6个月的考验期,金坛检察院综合评估认为,张某符合不建议撤销监护权情形。金坛检察院还依托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监护监督人制度,从民政、妇联等部门挑选合适的监护监督人,对张某进行为期一年的跟踪监督。一年来,监护监督人反馈,张某已改变教育方式,亲子关系比较融洽。最终,金坛检察院作出不建议撤销张某监护权的决定。

今年2月,该监护侵害检察监督案入选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主题参考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