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开区获批全省首例“用地调整”
日期:03-13
本报讯(刘懿 羊锴) 记者2月28日获悉,常州经开区主干道路漕上路(政新河—朝阳路)获得省政府关于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为全省首个“用地调整”案例。
漕上路于2018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用地,但该项目“新崔横路—朝阳路”段在建设过程中,发现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青城墩”遗址,土地无法使用。在文保部门确定保护范围后,对该路段重新设计调整,避让了文物保护范围,在北侧绕行后接入朝阳路。
对于新用地范围的土地报批工作,常州经开区曾尝试通过“撤回重报”和“调整立项报批”等方式解决,但由于各种因素均未能成功。
去年8月,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明确了“线性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地质灾害、文物保护等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调整用地范围的,经批准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可申请调整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漕上路建设的问题完全满足文件中调整用地的要求,常州经开区立即结合新政策积极向上沟通协调,最终顺利获批,成为全省首个“用地调整”案例,为类似问题报批提供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