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1-26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武进日报

多措并举推进“一站式”建设 用心用情提供“家门口”诉服

日期:03-01
字号:
版面:第A04版: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刘书峰

“一站式”建设是最高人民法院创造性提出的一项司法改革举措,按照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建设要求,推动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理念更新、机制创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水平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和高品质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

近年来,常州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一站式”建设工作的要求,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秉持“以务实创新之举,走特色发展路”的工作理念,通过整合解纷资源、重塑诉讼格局、服务社会治理,让丰富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的智慧化诉讼服务,成为新时代人民司法的常州亮丽名片。

全市法院共召开“一站式”建设推进会4次,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十余次,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院和省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收录6篇,先后有靖江、青海、河北、云南等省内外法院来常参观学习数十次,形成了一批效果好、可复制可推广的常州经验。

全省首创的“一站式全流程财产保全中心”模式,将保全裁定和保全执行全部集中至保全中心办理,提升了财产保全效率,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项目荣获全市第十三届政法工作创新创优一等奖;创新打造的“龙城e诉中心”便民项目,集成线上调解、立案、保全、庭审等诉讼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全市域、全流程、线上办的“家门口式”诉讼服务,已在偏远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场所、律所等设立站点20余处,项目荣获全市第十四届政法工作创新创优一等奖;全国首创研发的5G移动法院,让法院办公办案告别时间与空间的桎梏,实现司法为民“无死角”。

这一系列的司法改革创新举措,都更好地践行了常州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溧阳法院

书记员转岗调解员, 有效压降案件数量

□王海龙 潘忠

家住溧阳市上黄镇的94岁王老太,因体弱多病,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5子女却相互推诿赡养责任。村委多次调解无果,王老太诉至溧阳法院,要求5子女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因该案属于家事纠纷,经王老太同意,由非诉讼服务分中心调解员蒋亚敏负责处理。蒋亚敏利用丰富的工作经验,准确把握案件矛盾焦点,开展上门实地调查了解矛盾根源。为确保“调解一案、教育一片”效果,蒋亚敏将调解现场搬进村委,采取面对面调解方式耐心释法明理,从情感和道德角度引导感化子女。最终,5子女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官进行“一站式”司法确认,该案得到妥善处理。

此案调解员蒋亚敏是溧阳法院推行资深书记员转岗驻院调解员制度下的一个缩影。溧阳法院在全市法院范围内,率先探索实行资深书记员转岗驻院调解员制度,以书记员丰富庭审经验、较强理论功底、熟练信息化操作技能等独特优势,推进调解队伍进一步规范化、专业化。自该机制实施以来,大量的矛盾纠纷得到高效化解,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上升趋势成功压降,有效扭转溧阳诉讼案件数量常年居高不下被动局面。2022年,该项工作获评“2021年度常州政法工作创新‘优秀奖’”。

溧阳法院制定《书记员转岗调解员管理办法》,确定调解员工作职责、案件运行周期、调解期时限节点等内容,实现诉前调解程序的流程化、精细化;坚持优化法院内部司法资源与借力社会解纷力量有机融合,按专长编入标准化调解速裁团队,常态化开展诉调对接等工作,充分释放“1+1>2”效能,实现“诉”与“调”精准对接;充分发挥调解指导法官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功能,实施调解工作“周例会”“月例会”通报机制,不断强化调解业务指导。同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文件精神,为调解行为划出红线、底线。

金坛法院

审务进基层 司法润民心

□王海芳

金坛法院通过深入开展“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创新,2022年成功实现涉诉信访案件与同期相比下降15.12%,民商事收案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4.81%。

金坛法院指派146名法官、法官助理,分别与全区各村(社区)挂钩对接,实现多元解纷力量全方位互联。对接法官根据辖区实际,开展送法下乡、矛盾联调、走访企业等活动,在实现精准对接、有效联动的同时,还要主动当好本村(社区)矛盾源头的“侦查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服务企业的“护航员”、掌握社情民意的“调研员”、法律法规的“宣传员”、业务技能的“讲解员”,做到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

金坛法院积极将法庭搬至群众门口,方便当事人诉讼,让辖区内发生的典型案例深入群众内心,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宣传普法目的,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金坛法院特别强化考核,与年初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计划、同落实,对责任心强、群众公认、基层治理取得实效的“网格法官”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欺上瞒下、有名无实的“网格法官”取消资格,并予以问责。通过两年的不懈努力,该院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工作的做法,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一致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金坛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一站式”建设从“有”向“优”转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武进法院

小法庭大作为“左邻右理”厘出和谐

□沈于蓝

“感谢法官!法院的‘一站式’服务真的太方便了。这次事发到最后拿到赔偿,我们跑得少,但该有的程序一样没少。还有各方专业人士的参与,真正做到了快速又妥善地解决了问题,帮助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拿到赔偿的夏溪花木市场的一位商铺老板,向武进法院嘉泽法庭法官助理颜琴再三道谢。

原来,2022年8月的一天,颜琴在夏溪花木市场“左邻右理”法官服务站驻点时,接待了一位满面愁容的商铺老板。他商铺里价值几百万元的树,就这样在一场火灾中全部烧没了,这下该怎么办啊?

原来在几天前,夏溪花木市场精品区一商铺突发火灾,因现场为木质结构展厅房,展厅内陈列大量易燃物盆景、树木等,火势迅速蔓延至隔壁三家花木商铺,造成严重损失。前来求助的人,正是被火灾殃及的一位商铺老板。

了解到情况,颜琴迅速与当事人一同前往火灾现场查看情况,并对其提出的法律问题及法律流程进行专业解答。同时,她建议当事人在收集整理证据完全后,可采取网上立案形式,既显示真实损失情况,又方便快捷。

三个月后,三起与该火灾事故有关、赔偿总金额高达两千万余元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嘉泽法庭立案。承办法官、嘉泽法庭庭长白雪将案件审理的前期工作交给颜琴,并指明:此次火灾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事实认定难、举证难、鉴定难、判处难,案件涉及金额巨大,且夏溪花木市场对本地经济发展也有着重要作用,直接判决效果可能不会太好,可以先借助“左邻右理”法官服务站平台,协同多方解纷力量,尝试将矛盾解决在庭审之前。

在此指导意见下,颜琴联合夏溪花木市场行业调解力量,采取行业专业评估毁损情况、调解人员缓和双方矛盾、法官指导调解进程的三方协同的工作模式,先后五次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沟通与面对面调解,最终达成当事人调解合意,赔偿款也很快发放到位。

案件结束后,颜琴收到了原告方送来的三面锦旗。

据了解,嘉泽法庭近年来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与“一站式诉讼服务”,因地制宜创设“左邻右理”法官服务站。以“左邻右理”的“小支点”推动法官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顺应科技提升审判质效大趋势,撬动基层调治资源大整合,最大程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优质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新北法院

多层次、多渠道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马晓娉 杨丹华

新北法院“一站式”建设自2019年初启动以来,在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多元化解等方面收获了亮眼的成绩,而诉调对接机制成为各类纠纷化解的“分流阀”和“稳定器”。日前,新北法院在知识产权纠纷化解中,深化运行诉调对接机制,快速、圆满化解了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据了解,该案双方公司的矛盾争议较大,且涉及专业技术领域,如按照流程进行案件庭审、委托鉴定、制定整改方案、评估损失等,案件势必难以快速化解,甚至影响企业整体运转。

通过运行诉调对接机制,经诉前、诉中多次调解,反诉、本诉一揽子得以解决,从而大大节省了诉讼成本,也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这是新北法院长期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生动实践。去年,该院被省高院评为“类型化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相关工作获评全市第十三届“政法工作创新创优奖”三等奖,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据介绍,新北法院一方面加强诉非分流和调裁对接,在诉讼服务中心,由导诉员及窗口工作人员兼任分流员,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2021年以来,诉前分流知识产权纠纷451件,为同期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123%,诉前成功化解151件。在诉前调解成功后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未能当场履行的,立即进行司法确认审查,符合条件的立即出具裁定书赋予强制执行力。

另一方面是做实示范裁判和诉中调解。新北法院从诉前调解不成的批量案件中选择一到两个进入审理,判决结果作为其他案件的调解参考,产生调判一案、带动多案解决的效果。并且将人民调解员编入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团队,由熟悉案情的人民调解员继续参与诉中调解。在诉前调解的基础上,加大诉中调解力度,提升纠纷化解效率。2021年以来,诉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81件,调撤率达79%。

天宁法院

为金融纠纷源头治理注入新力量

□查熙迪

近日,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联络员紧急联系天宁法院法官,称借款人在平安银行的车辆抵押贷款,已逾期三个月,且经多次催收,借款人均无理由拒绝还款,希望法院紧急采取保全措施,扣押涉案车辆。法官审查材料后,依法作出保全裁定,立即移送执行局执行。当天,涉案车辆便被扣押至法院。后借款人主动来到法院协商,表示愿意还款。法院将该案件委派至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由中心指派调解员组织调解。

调解员为双方释法明理、告知行业惯例,双方于一周后达成一次性还款协议,借款人至银行结清了全部款项,银行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帮助借款人取回了车辆。至此,这起纠纷在诉前,便通过法院和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通力协作得以圆满化解。

据了解,为满足金融机构日益增长的司法维权需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天宁法院与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常州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共同签署《常州市天宁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作备忘录》,成立全省首家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发挥风险协同研控功能,在金融机构面对批量性、突发性金融风险且已初步掌握欠款人有效财产线索的情况下,充分运用诉前财产保全制度促进纠纷的诉前化解。

得益于诉前财产保全的作用,在银行正式提起诉讼前,可以再次依托协同中心发挥纠纷协同化解功能,由选聘排班的12名金融行业资深从业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组织调解,释放出“专家门诊”的解纷效能,力促纠纷止于诉前、解于萌芽,有效推进金融纠纷的源头治理,构建多元化解机制,保障区域金融安全。

天宁区作为常州市金融商务集中区,天宁法院在金融纠纷化解上力求制度创新,从搭建解纷平台、建立联络机制、狠抓调解实效、促进审判质效、形成制度引领这五个方面做大做强金融多元解纷工作。

天宁法院将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金融审判以及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协调对接,着力提升法制化营商环境,为实施“532”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钟楼法院

聚焦基层治理,推动源头化解

□沈阳

得益于钟楼法院与五星街道共建的基层解纷阵地——“法星民情工作室”搭建的矛盾纠纷预警机制,一起40余位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当天便得到了化解。

据了解,事发时,40余位农民工集体反映称工程总承包方拖欠劳务工资,要求尽快支付。五星街道及时向钟楼法院通报了相关情况。钟楼法院法官赶赴调处现场后,经了解发现,该工程总承包单位将部分水电工程转包后,已向劳务分包公司支付了包括农民工工资在内的相关费用,但该劳务分包公司未及时发放工资款,导致农民工群访事件发生。

调处过程中,总承包单位派人参加,而劳务分包公司相关人员避而不见。

法官据此向总承包单位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总承包单位考虑到工程进度,同意与农民工代表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方案,当天欠付款项全部到账,工地于次日便恢复了施工。

据介绍,为有效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钟楼法院与五星街道共建了基层解纷阵地“法星民情工作室”,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在化解处置过程中端口前移,及早介入群体性、敏感性或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的调处,构建了解纷新模式。

一方面,街道积极吸纳基层优秀党员进入调解员队伍,由法官定期开展讲座,结合审判实践,传授调解方法和技巧,提升纠纷化解的精准度和成功率。另一方面,法院与街道开展双向派驻,法院派驻法官定期进驻街道,接受法律咨询,进行法律法规宣讲,提前介入重大疑难纠纷,街道定期派驻调解员至法院,先行调解辖区内的纠纷,调解成功的及时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导入诉讼程序,实现诉与非诉的有效衔接。

同时,法院和街道在遇有重大信访、敏感事件、政策性矛盾及群体性纠纷或苗头发生时,立即相互通报情况,进行风险提示和预警,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常州经开区法院

双向派驻 化解矛盾

□刘昊依 费雯

“本以为打官司费时费力,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调解结案了!”甲公司老板拿着调解协议如是感慨。

甲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与乙公司打起了官司,双方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B公司在生产易燃物品过程中,未遵循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当时正值高温时节,易燃物品的安全生产问题不容小觑。法官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了解纠纷概况,摸清矛盾症结,并邀请区、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参与调解,妥善化解了纠纷。

近年来,常州经开区法院积极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搭建多元解纷新格局,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提供有力保障。

“双向派驻”机制是常州经开区法院的一次全新尝试,通过以镇(街道)村(社区)一级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主阵地和诉源治理的主战场,通过法官驻镇联村、人民调解员进驻法庭,整合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法院各自优势,强化镇矛调中心和人民法庭矛盾化解协作,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效。

常州经开区法院根据各镇(街道)区域治理情况及法院审理案件需要,指派14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司法局指派镇(街道)、村(社区)80名人民调解员,相互派驻至对方工作场所,按需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处理的矛盾纠纷,由法院根据合法、自愿原则,分流至镇(街道)基层治理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退回法院审理。对于调解难度大的重特大或群体性纠纷,由对应辖区的派驻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提前介入共同参与调解。镇(街道)基层治理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案件,法院配合快速做好司法确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