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01-11
(2023年1月9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兴生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市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能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生司法保障,锻造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新征程上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