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01-11
(2023年1月9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曹忠明院长所作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市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市委坚强领导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