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运行
日期:01-08
本报讯(常检轩 徐丹) 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近日,市检察院与市妇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意见》,通过建立线索移送、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办案协作、专项联动五项工作机制,探索加强在涉及不特定多数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协作。由此,我市也成为全省首个会签相关文件的地级市。
据介绍,我市出台的该机制充分发挥检察院与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明确细化双方职责和义务,通过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方式,实现公益诉讼线索的双向移送和共同研判;明确构建了妇女权益保护信息共享机制,运用“互联网+”方式,共享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38妇女维权热线等信息,实现信息无障碍联结和及时处理;妇联组织可受邀开展案件社会调查、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整改成效评估等,检察机关可就妇联提起的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同时,明确检察院、妇联组织可联合监督或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