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作为金融“五篇大文章”之首,其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构建与创新链各节点相适配的场景化服务体系。随着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硬科技产业加速演进,传统以企业静态财务指标和单一融资产品为核心的科技金融模式,已难以支撑科技成果跨越“死亡之谷”。科技金融的核心任务,正从解决一般性的“融资难、融资贵”,转向回应创新链不同场景中“金融如何精准嵌入、接续支持转化”的结构性命题。长三角是我国科技资源最密集、产业体系最完整、金融要素最集聚的地区之一,具备率先探索科技金融场景化服务体系的独特优势,但也存在明显短板。系统梳理全球科技金融场景化服务的主要模式,深入识别长三角的现实瓶颈,进而形成具有区域特色和全国示范意义的“长三角方案”,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全球主要产业带科技金融场景化服务模式
一是美国旧金山湾区的创投主导型模式。湾区依托高度市场化的创新生态与全球领先的风险资本体系,形成“区域自发分工—创投资本主导—资本市场退出支撑”的格局。其城市功能在市场竞争中围绕创新链自然演化:旧金山集聚头部风投机构和金融总部,南湾硅谷依托高校和科技企业集群开展原始创新与技术孵化,东湾及周边承接中试放大与规模化量产。与此相适应,湾区建立起“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资本市场上市”的完整资本接续链条,并通过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实现股权资本与银行信用耦合,其本质是以市场化资本体系提高成果转化早期的风险容纳能力。
二是日本东京湾都市圈的政策性金融支撑模式。东京湾依托政府主导的区域规划与间接金融体系,形成“行政统筹布局—制造梯度承接—政策金融贯穿”的格局。东京都承担资本配置和研发决策功能,横滨、川崎承接高端制造和成果转化,千叶、埼玉承担物流支撑和功能疏解的任务。金融支持主要依托政策性金融机构和主银行制度,通过低息长期贷款、研发补贴支持重点产业,以稳定的银企关系保障研发和设备投资的连续性,并以政府引导基金补足早期风投不足,其核心是以政策性金融增强中试转化和制造承接环节的稳定支撑能力。
三是英国“金三角”的研资协同型模式。牛津—剑桥—伦敦“金三角”依托顶尖高校集群、成熟资本市场与制度激励工具,形成“基础研究供给—技术孵化转化—金融资本放大”的格局,呈现“科研在两端、资本在中枢、转化沿走廊展开”的空间形态。其核心在于制度激励:通过企业投资计划、种子企业投资计划等税收减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早期科技企业,政府以股权、可转债和长期贷款支持科技企业成长,并以增长走廊战略统筹基础设施、科研平台和区域基金布局,放大科研资源与金融资本的协同效应。
四是德国南部高科技产业带的银行协同型模式。该产业带依托先进制造业基础、分布式专业化产业集群和银行主导的融资结构,形成“集群分工承载—本地银行嵌入—政策金融托底”的格局,其核心是银行体系服务中小制造企业创新升级。慕尼黑强化创新策源,斯图加特孕育大量“隐形冠军”企业,周边中小城市围绕细分领域专业化配套。德国复兴信贷银行通过创业基金、创新贷款和研发补贴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地方储蓄银行和合作银行深耕本地产业,围绕设备更新、订单履约、技术改造提供定制化信贷,其优势在于将产业链关系、制造能力和订单稳定性转化为金融服务的信用基础。
二、长三角科技金融场景化服务的现实短板
一是研发前端资本接续不足。长三角拥有张江、合肥两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汇聚28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37所“双一流”高校,构筑起区域创新策源高地。但概念验证、科研团队创业和早期硬科技项目仍面临融资不足。长三角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规模虽居全国前列,资金投向却更多集中于成长期和后期项目,种子轮、天使轮覆盖有限。尤其在集成电路、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长周期领域,早期项目普遍存在技术估值难、回收周期长、退出难等问题,不少高校院所成果止步于实验室阶段。
二是中试阶段金融供给薄弱。长三角拥有全国最完整的先进制造业体系,但从实验室样品到工程样机、从小试到中试放大的关键阶段仍面临融资断裂的难题。中试环节投入高、周期长、失败率高、缺乏抵押物,商业银行授信较为审慎,保险、租赁、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已布局的中试平台整体存在“重平台建设、轻金融嵌入”倾向,围绕中试数据、订单和工艺验证的金融产品创新较少。
三是场景信用转化能力不足。长三角在工业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数字医疗、人工智能等领域拥有大量真实测试和试用场景,本应成为金融机构识别项目成熟度和市场潜力的重要依据。但订单、试用协议、供应商准入、测试结果等“场景信用”,尚未系统转化为可识别、可验证、可定价的信用资产。银行授信仍主要依赖抵押物和传统现金流指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受益主体集中于成熟企业,尚未广泛覆盖中试、首用和早期产业化等关键环节。
四是政策接续机制不顺畅。随着长三角一体化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日益呈现研发、中试、产业化、应用分布于不同城市的链式协同特征。但科技金融政策和服务体系仍具有较强属地性,各地在项目认定、风险补偿、数据共享等方面尚未打通,项目跨区域流转容易出现支持断点;不少地方引导基金仍主要面向本地注册、本地纳税项目,对跨区域协同项目支持不足。
三、推进长三角科技金融场景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路径
(一)确立以创新链场景为导向的治理原则。一是坚持前移性,将科技金融支持从企业形成稳定收入之后,前移至概念验证、样机开发和中试放大等关键节点;二是坚持场景性,由以静态财务指标为中心,转向以技术成熟度、产业协同度和场景可信度为核心的识别逻辑,使金融工具与各场景风险结构相适配;三是坚持协同性,推动科技、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与三省一市政府、园区平台、金融机构、链主企业联动,构建跨区域、跨部门、跨链条的复合治理框架。
(二)构建覆盖成果转化全周期的差异化金融工具体系。研发前端,设立概念验证基金、种子基金和早期转化基金,探索小额化、阶段化、里程碑式支持方式;中试阶段,围绕设备购置、样机试制、批量验证等环节,发展中试贷款、中试保险、设备融资租赁和财政风险补偿联动机制,补齐成果转化“中间地带”的金融缺口;产业化阶段,强化订单融资、知识产权质押、供应链金融和扩产专项贷款供给;首用推广阶段,建立首用保险、保费补贴、试用采购和风险分担机制,形成从研发到应用的金融接续闭环。
(三)打造以中试平台和链主企业为核心的场景信用转化体系。一方面,将中试数据、测试记录、工艺验证结果纳入金融评价框架,建立中试项目库、数据标准和风险画像体系,使中试过程成为金融机构判断技术成熟度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发挥链主企业、平台企业和重大场景方的信用传导作用,通过订单确权、供应商准入、联合研发协议、采购承诺等机制,将产业链信用和场景信用转化为金融信用,针对性发展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和链主增信融资。
(四)建设跨区域科技金融协同平台和统一规则体系。建设覆盖“项目识别—场景分类—数据归集—产品匹配—风险分担—政策接续”的全流程协同平台,重点建立统一的技术成熟度评价标准、场景可信度评估模型和跨区域项目认定机制。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链上,探索建立三省一市联合项目库、联合风险补偿资金池和跨区域接续规则,推动“研发在一地、中试在一地、产业化在一地、应用在一地”的项目实现全链条政策互认和金融接续。
(五)完善科技金融风险共担与制度激励机制。加快构建“政府适度前置、市场专业运作、金融分类进入”的风险共担体系。完善政府引导基金、科技保险补偿、担保增信和财政贴息等政策工具,增强社会资本参与早中期科技项目的意愿;探索早期科技投资激励机制,引导长期资本、耐心资本配置硬科技项目;建立面向中试失败、首用失利的专项分担与容错机制,避免金融机构过度保守;建立常态化政策评估机制,及时修正无效工具、放大有效工具,提升制度供给的精准性与可持续性。
本文为2026年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金融科技研究专项课题“基于长三角产业创新链分工的科技金融‘场景化’服务模式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