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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吴江法院:稻田里的勘验测产,让土地“开口说话”

日期:10-08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A04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7月,本该是稻浪翻涌、抽穗扬花、丰收在望的好时节,但水稻种植户王某心中却没有一丝喜悦与期待。他站在自家的水田边,望着大量根部发黑枯死的稻株伤神。

问题到底出在哪?分析排查后,这场水稻之灾的源头,指向了某农药公司销售的农药。

一场关于农药药害与损害赔偿的纠纷,就此在种植户与农药公司之间展开。

丰收未到,稻田遭受“黑根”之灾

“根里面都是黑的,这怎么办呢?”焦虑的王某找到了农药公司销售人员李某,表示没用案涉农药的小秧苗安然无恙,质疑药性太烈。

李某给出了用药、排水等补救方案,言辞恳切地表示双方已合作多年,承诺不会推卸责任,并道出今年调整农药的初衷,是为了解决王某反映的杂草去除不干净的问题。

接下来的日子里,王某争分夺秒挽救水稻。他四处求购解药,一茬接一茬地往田里喷洒;他买来成吨的肥料,一勺一勺地追施下去;他雇来工人,把一株株新秧苗补插在枯死的地方。

所幸这些补救措施起了作用,大部分稻苗挺了过来,重新抽出新绿,田里渐渐恢复了生机。但劫后余生的稻田,终究与往日不同了。稻株高矮不齐,穗子稀稀拉拉,有些补种的秧苗赶不上趟,矮小瘦弱。收成注定不如往年。

买解药花了钱,买肥料花了钱,雇人工补秧花了钱,无人机飞防花了钱,收成少了一大截……王某心里有一本账,他认为这些损失都是那批农药闹的,农药公司得赔偿。

可农药公司那边却不这样想,他们认为王某的水稻现在长势良好,不存在药死药坏的情形。

协商不成,王某把农药公司起诉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

农时不等人,法官走上田埂测算产量

纠纷到了法院,如何确定损失成了摆在承办法官面前的难题。

农谚有云,稻黄一日,谷落千粒。若启动司法鉴定程序,等流程走完,稻子恐怕早已烂在田里。反复考量、征询当事人意见后,承办法官决定现场勘验、对比测产,让土地自己“开口说话”。

勘验的日子定在了11月上旬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法官、原被告双方、被请来见证的老农,一起站在了田埂上。

眼前的一块块稻田紧密排布,作为对比的正常田块,稻穗低垂,金黄饱满;王某家的受害田,则呈现出一种劫后余生的复杂面貌,大部分稻株确实活了过来,但细细观察就能发现稻株长得参差不齐、明显稀疏,穗子短了一截,掂在手里轻飘飘的。

具体如何对比测产呢?王某受害的稻田涉及三个品种,其中两个品种均有其他农户种植,针对这两个品种,由双方当事人提前各自选择好需要测量的案涉减产田块,再选择其他农户未打药的田块作为对比,收割下来对比产量。针对只有王某一家种植的稻谷品种,则参照前述两个品种的减产情况,酌情确定其减产比例。

随着收割机的轰鸣声响起,收割实验正式开始。在大家的共同见证下,履带碾过稻田,齿轮飞转,稻秆被齐刷刷地切断、卷入、脱粒。

原被告双方各派一名测量员拉着皮尺,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稻田,仔细丈量出收割机收割的水稻面积,并做好记录。

收割完毕,刚脱粒的稻谷统一堆在铺好的防水布上,等待着装袋过磅称重。地秤被抬到田边,数字在显示屏上跳动、定格,双方当事人核对确认后,由法官当场记录重量、水分等数据。

测量实验从日出持续到日落,7个田块的数据被清晰地记录下来。

土地“作答”,数据还原减产真相

土地,用它最诚实的方式,给出了关于损失的答案。

法院依据这次现场勘验获得的翔实数据,结合微信聊天记录、购买补救物资的凭证、人工费支出等在案证据,认定王某种植的水稻发生黑根、减产等情况,与农药公司用药指导不当之间存在关联。

法院综合考量用药指导与损害发生的关联程度,以及气候、种植时间等其他可能影响因素,酌情认定农药公司对王某损失承担70%的主要责任。

法院对王某在水稻发生药害后购买的药品、肥料、无人机飞防费用,以及雇请人工补插秧苗产生的人工费、收割机费等各项费用逐一认定,认为这些费用均系王某为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酌情予以支持或部分支持,最终确定损失的具体数额。关于减产损失,法院按照对比测量的结果,结合王某种植水稻的面积进行了精细计算。

最终,法院判决农药公司赔偿王某损失7.8万余元。

农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从实地丈量,到当场过磅,在这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尊重农业生产规律,用最朴素、最接地气的方式让土地自己“开口说话”,既抢在农时之前固定关键事实,查明减产事实和各项损失,又通过多方共同参与的测量过程,让数据公开透明、令双方信服,将“高度盖然性”的裁判规则落到了田间地头。

这种不误农时、不误农事的审判方式,折射出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农案件时的司法智慧与担当。秦诗雲 吴玉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