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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广东江门强化“三农”领域资金保障出实招见真章

日期:09-23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B03版:理论·实践       上一篇    下一篇

广东江门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扶持、政府政策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金融服务系统,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与资金保障水平,加快现代化农业体系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一、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政策

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中关于“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要求,按照当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逐步达到50%以上计提,或按照当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逐步达到10%以上计提,总体上要实现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按照“区域集中、项目集中、投入集中、效益集中”的原则,深化涉农资金领域综合改革,提高统筹全局、驾驭风险的能力;多渠道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持续加大江门市本级财政支农的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攻坚、高标准农田建设攻坚、种业翻身仗攻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村内道路建设攻坚、美丽圩镇建设攻坚、渔港建设攻坚、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攻坚等“九大攻坚”行动的实施。

二、灵活运用金融杠杆手段撬动社会资本

“百千万工程”实施以来,根据江门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创新创业、“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的发展需求,制定和发布支持政策和服务措施,颁布科学可行的地方扶持措施和倾斜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各类主体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灵活运用国家、省和市级农村金融工具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乡村振兴基金、产业振兴基金、乡村建设基金、农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等,充分发挥金融杠杆的赋能作用;健全具有江门市农业特色、覆盖全市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乡村振兴一揽子基金体系。发挥江门市金融支农联盟作用,利用“政银保担”合作机制、基金杠杆机制、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等,完善普惠金融模式,撬动工商界资本和社会性资本投资农业。推动优质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和股权交易。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资金管理,支持各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与乡村建设。

三、创新农村融资保险机制

创新江门农村金融服务方式,推出农村金融服务“大礼包”和专属金融产品,严格防范农村投资融资风险,提高金融服务农业和反哺农村的能力水平,推动江门农业农村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一是拓展农村融资抵押物范围。积极推动农业“政银保”和“惠农贷”产业振兴基金等金融支农信用贷款政策落地落实,创新农村金融专项投资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健全和完善江门政策性农业担保体系,以新会和开平为试点在江门全市推广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融资难、贷款贵的棘手问题。二是创新农业保险服务。结合广东省《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创新种养保险模式和财政支持方式,探索全产业链条保险与融资,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鼓励涉农商业保险优化服务、提高质量,逐步提高农业整体抗风险能力,稳定全市农业生产,强化农业主从事农业的信心。三是发展农村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农业金融大数据,建设农业征信系统,推进信用户创建工作,建立信用贷款“红黑名单”,实现江门所有镇(街)的全面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