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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定制服装中途叫停, 这些款项怎么算?

日期:09-16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A04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2026年3月,李先生通过微信与某服装设计公司协商定制服装,双方约定总价款4300元,李先生随即支付了2150元。随后,该公司发送电子合同文本,约定中途终止合同定金不退,李先生对条款有异议,双方未签署书面合同。

该公司收款后采购面料、绘制设计草图,其中面料支出约200元。次日凌晨,李先生通知停止制作,决定另行改用其他方案。该公司称已完成图样绘制,当日上午向李先生发送了设计文件,成衣尚未制作。

双方就退款协商未果,李先生诉至姑苏法院,主张合同未成立,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超出定金部分的预付款。该公司辩称承揽合同关系已成立,原告属于根本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请求驳回原告诉请。

法院经审理认为,承揽合同并非要式合同,双方通过微信就定作标的、价款、付款方式等核心内容达成合意,李先生实际付款,该公司已开展筹备工作,承揽合同关系成立。

关于款项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本案总价款4300元,定金上限为860元,剩余1290元属于预付款。李先生在成衣制作完成前通知停工,依法享有定作合同任意解除权,合同解除后,预付款应当予以返还,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本案系李先生单方解约违约,并非被告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双倍返还定金的适用情形,李先生诉请双倍返还定金1720元,本院不予支持。结合被告自认的采购成本约为200元,该损失应从原告已支付的定金860元中予以抵扣。

姑苏法院据此判决该公司返还李先生预付款1290元,驳回李先生其余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等工作。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在工作成果完成前享有法定任意解除权,但造成承揽人实际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消费者交易时需注意,定金具有担保性质,但数额受法定上限约束——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徐 欣 袁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