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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逻辑理路、现实挑战与路径选择

日期:09-10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B01版:理论·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目标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初心使命以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彰显了“人民至上”的情怀境界和历史担当。数字经济以其高创新、强渗透、广覆盖的特点,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发展数字经济与促进共同富裕存在逻辑契合,就目标而言,本质上都是为了让数字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就主体而言,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而人民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最大受益者。

一、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逻辑理路

(一)数字经济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当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数字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改变了传统的劳动过程和模式,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劳动者收入水平。数字经济催生直播带货、知识付费、线上线下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加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各行各业带来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竞争优势,推动全体人民稳步迈向共同富裕。

(二)数字经济优化共同富裕的分配机制

分配是实现共同富裕中“共同”的关键因素,数字经济以其鲜明的普惠性,强劲的创新力和渗透性,缩小了城乡、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增强区域发展活力。数字技术赋能分配方式数字化,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对鳏寡老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将更加精准、更加全面,兜牢共同富裕进程中的民生底线。

二、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现实挑战

(一)数字平台垄断行为

当前,数字平台经济迅速发展也伴生出诸多行业乱象,一些平台企业凭借技术、资本以及平台规则优势,排除、限制甚至打压竞争对手,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此外,数字生产资料的垄断加剧了社会不平等问题,消费者将承担更高的成本,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与共同富裕原则相违背。

(二)数字鸿沟亟待缩小

数字鸿沟导致了资源分配、机遇获得的不平等,一部分人能够掌握并利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另一部分人由于客观条件受限或缺乏主观意识,无法充分利用数字化工具。掌握数字技术的劳动者可以显著提高生产效率,缺乏数字技术支持的劳动者由于生产效率低下,面临着就业机会减少、收入下降、生活成本上升等问题。

(三)数字劳工异化趋势

伴随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劳动关系的灵活性、隐蔽性特征日益凸显,平台用工、远程办公、零工经济等灵活用工新模式不断涌现,劳动者工作的稳定性受到威胁。此外,算法已成为企业管理员工的主要手段,劳动者要不断学习数字技能以提升工作效率,客观上充当了为平台资本家提供无偿数字劳动的角色,遭受更加隐秘的劳动剥削。

三、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路径选择

(一)规范平台经济,共享数字红利

政府应夯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效力,依托反垄断法整肃市场生态,防止产生数字平台滥用其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在此基础上,还需以数字赋能实现靶向治理,精准查处隐蔽性垄断行为,堵住平台向公众转嫁成本的口子。企业应自觉告别“内卷式”恶性竞争的短期逻辑,把创造社会价值作为经营导向,借助技术普惠与财富共享谋求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弥合数字鸿沟,推动普惠发展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及偏远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为乡村数字经济发展夯实技术根基。在人才培养方面,搭建覆盖广泛、形式多元、分层推进的数字技能培训网络,把培训资源重点投向农村、偏远地区群众和数字弱势群体开展智能技术培训,并兼顾数字产业升级和企业转型升级需求,加快培育数字化复合型专业人才。企业应将数字包容纳入社会责任范畴,主动推出低门槛、易上手的智能化服务,让更多人共享数字红利。

(三)加强劳动保护,增进民生福祉

政府应持续完善劳动权利保障制度,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相关法律保护范畴,为数字劳动者筑牢法治屏障。企业应落实好用工主体责任,借助公益培训、发放培训补贴等方式,提升劳动者的数字劳动技能,在提高生产效率与保障劳动者权益之间寻求平衡。公众应增强反“数字劳动”的辨别意识,避免掉入“无酬数字劳动”和“消费主义”的陷阱,善用碎片化时间实现自我提升。

结 语

天下之事,非新无以为进。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共享式、普惠式发展的强大动力。数字经济的发展关乎亿万民众共享“数智红利”,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必须牢牢抓住数字技术变革新机遇,推动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衡,以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为全球发展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