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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日期:09-08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A02版:今日财经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法律和财政部、金融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转让方”)与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于2026年8月24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所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见附件《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项下债权清单及实现和执行上述债权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含前手)已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现转让方和受让方特联合公告通知该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债权的转让事实。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该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或其他还款义务人立即向受让方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受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宏杨,联系电话:18012981630

转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曲,联系电话:15052512997

特此通知。

转让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受让方: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8日 2026年9月8日

附件:《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项下债权清单:

序号借款人名称 债权情况

债权本息(单位:万元) 担保权利

本金利息费用担保人担保措施抵押物

1扬州市江都区瑞2149.571560.0117.5扬州市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抵押+保证扬州市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为位

恒金属材料有限司、许杰、徐玮、许加强、韩梅华、于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新都南路东侧、江

公司许加荣、芦刚凤平路南侧滨江一号北7幢101室、102室、

104室、201室、203室、301室(1至3层商业

用房,建筑面积4591.79㎡,土地使用权面积

1866.95㎡)

2高邮市森易物资1987612.8726.83张传如、翟永芳、张杰、潘荣荣抵押+保证张传如、翟永芳名下位于高邮市秦邮路286

有限公司号建筑面积19005.1m2的商业房产,土

3高邮市亿通物资579.61132.695.83地面积5978.42m2(森易物资一押、亿通

商贸有限公司物资二押)

4扬州市中兴汽贸16001959.6947.53扬州市长兴楼娱乐服务有限公保证/

有限公司司、扬州豪格酒店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宗维、刘学华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6年3月2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