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柔性化解涉旅纠纷 法治护航文旅营商
日期:09-07
近日,新沂法院窑湾法庭立足辖区文旅产业发展实际,以实质性解纷为目标,柔性化解一起景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精准护航市场有序运营,为地方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王某与张某、某公司签订景区房屋租赁合同,按约定预先支付租金。王某认为张某、某公司未按期交付房屋且未退还租金,并以此为由向新沂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核查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考虑到本案关乎景区小微经营主体权益及辖区文旅营商环境,若简单机械判决,易加重小微企业经营负担,引发执行难题。为此,法庭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调解,力求从根源化解矛盾。
调解中,法官秉持情理法相融原则,耐心开展释法疏导与纠纷协调工作。结合本案事实,法官向双方细致讲解房屋租赁履约的相关法律规范与商事交易准则,引导当事人树立契约意识、恪守合同约定。立足文旅小微企业经营的行业特点,法官向双方耐心释明,商事经营贵在诚信履约和气经营,纠纷僵持过久不仅会耗费双方时间、精力与诉讼成本,也不利于企业经营和文旅市场发展。希望双方能够立足实际、互谅互让,以和解方式稳妥化解争议。
在法官的疏导下,被告坦诚道出自身难处:“我们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只是近几年门店营收不稳定,公司资金周转比较吃力,目前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还清全部款项。”原告则表示,因前期投入落空,合法权益受损,希望被告能够尽快结清欠款。
在充分倾听双方诉求后,法官兼顾法理与人情,双向开展沟通疏导。一方面耐心安抚原告情绪,向其讲述被告经营的实际难处,引导其换位思考、理性维权;另一方面督促被告正视自身履约问题,主动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积极弥补原告损失。经过多轮细致沟通、反复协商,双方当事人逐步达成共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以分期还款的方式结清全部款项,既为被告还款预留缓冲空间,又保障原告债权能够足额兑现,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纠纷的妥善化解,是新沂法院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服务文旅产业发展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新沂法院将持续聚焦辖区文旅产业发展需求,坚持实质性化解各类涉旅纠纷,立足文旅特色司法服务定位,持续优化司法举措、延伸司法职能,持续擦亮法治营商底色,为辖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赵雨秋 马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