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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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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靖江法院:用法律标尺守护孩子的“心之所向”

日期: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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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在司法审判工作中,靖江法院仇志泉法官参与审理了多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每一次裁判的作出,都是对“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具体实践。

近期,该院仇志泉法官办理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这起案件不仅关系到一名8岁女孩的未来归属,更让他深刻体会到:法律的温度,就蕴含在倾听孩子心声的每一个细节之中。

缘起:一份带着泪痕的诉求

案件的起诉状如同一封未封口的信,字里行间流露出一位母亲的忧虑。

原告(母亲)、被告(父亲)系协议离婚,离婚后的婚生女(2018年出生)由被告直接抚养,但在以后的一年多内,原告多次发现婚生女身上出现淤青,且孩子时常表示“爸爸用皮带抽打我、发脾气时踢我的头等” ,孩子本人也哭着希望能和妈妈一起生活。此时,原告自己也拥有固定工作和住所,有能力独立抚养婚生女。

这份诉求沉甸甸地压在仇志泉法官的心头——孩子的恐惧与期待,比任何证据都更需要被关注和重视。

探索:在沟通中拼出真实的成长图景

为了还原案件真相,仇志泉法官对相关情况进行了逐一梳理:

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由被告抚养,但上学期间与被告共同生活,周末及寒暑假则由原告接走;

原告月收入3000元,职业为服务员,居住在其姐姐名下的房屋中(每月需偿还2000元房贷),另有一定的存款;被告从事水产经营,工作时间较为自由,月均收入7000元,拥有两套拆迁房和一辆汽车;

孩子的意愿:8岁的孩子明确表示“想跟妈妈”,她提到“妈妈会耐心教我学习,爸爸会使用暴力”“妈妈会给我买想要的东西,外婆也很疼我”。她的陈述清晰具体,与原告所反映的情况相互印证。

庭审:让孩子的声音成为裁判的刻度

在庭审过程中,仇志泉法官特意单独向孩子了解其意愿。她攥着衣角说道:“爸爸给我扎头发时会大声骂我,还会用鞋子打我的头……”没有刻意的渲染,只有孩子纯真而直白的表述。在双方质证环节,原告提交了离婚协议、医学证明等材料,被告则出示了营业执照、拆迁相关单据。然而,孩子的眼睛是不会说谎的——她所渴望的并非更优渥的物质条件,而是“不被打骂”的安全感。

判决:法的尺度与爱的重量

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原则,考虑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意愿,同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最终判决变更抚养关系,婚生女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根据其收入情况按月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

这并非简单地“判给妈妈”,而是在经济条件与成长环境的权衡中,优先选择了“能让孩子安心”的那一方。

反思与展望:守护孩子的“心之所向”

这起案件让仇志泉法官更加明白:变更抚养关系的核心,从来不是“谁更富有”,而是“谁能给予孩子稳定的关爱”。对于8岁的孩子而言,其意愿并非一道“选择题”,而是一项“生存权”——她提出“跟妈妈”,是出于对“不被伤害”的本能渴望。

未来,靖江法院会更加用心倾听孩子们的“悄悄话”:那些关于“爸爸爱发脾气”“妈妈陪我写作业”的细微描述,才是裁判时最准确的指引。努力让法律的标尺,为孩子们量出最踏实安稳的成长坐标——愿每个孩子都能在“安心”的环境中,成长为笑靥如花的模样。靖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