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联动村委会 巧解采光权纠纷
日期:08-24
“阳光终于照进屋里了,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近日,在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干警与辖区村干部的共同见证下,随着遮挡采光的白杨树被部分砍伐,一起困扰邻里多年的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李某与王某这对老邻居却因为树结了“怨”。数年前,王某在自家宅基地上栽种了几十棵白杨树。随着时间推移,这些树木逐渐长成了参天大树,茂密的枝叶严重遮挡了李某房屋的采光。李某多次登门协商未果,邻里关系降至冰点。无奈之下,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其砍除树木、排除妨害。
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后,考虑到邻里纠纷若简单“一判了之”,极易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为彻底化解积怨,法官邀请熟悉当地乡情的村干部开展联合调解。法官从法理出发,向王某释明“权利的行使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规定,分析诉讼成本;村干部则从情理入手,劝导李某珍惜多年邻里情谊,在保障采光的前提下给予树木一定的生长空间。在“法理+情理”的双重感化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当场砍伐了遮挡采光的部分白杨树。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东台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通过司法服务下沉田间地头,法院与基层组织联动发力,不仅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了群众的“烦心事”,更维系了和谐友善的社会关系,实现了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金 磊 杨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