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制定出台《江苏省粮食产业 及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日期:08-28
为推动粮食产业发展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供销合作总社出台了《江苏省粮食产业及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一是整合现有资金,实行统筹管理。根据专项资金整合管理有关要求,将原省粮食仓储物流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与省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整合为省粮食产业及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资金由中央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粮食风险基金和省级预算资金组成,由三部门共同管理。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补齐发展短板。围绕粮食安全和为农服务,资金重点支持两大方向:粮食产业方面,主要包括仓储设施建设、现代化粮库达标建设、优质粮食工程等,支持粮食仓储提档升级和智能化粮库改造;供销合作方面,主要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现代流通服务、农产品冷链物流、省级化肥应急储备等,着力补齐农村流通、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薄弱环节。资金采用投资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实行区域差异化补助,并建立仓储建设项目补助基数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健全监管机制,提升资金效能。构建省、市、县三级权责管理体系,明确省级统筹管理、市县拨付监管、使用单位具体实施的职责分工。实行项目法分配和项目库滚动管理,规范项目评审和资金下达流程,严格管控项目变更,对擅自调整实施方案的依规收回资金。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调整和政策优化的重要依据,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苏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