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他在好几个百人微信群里说我做生意不老实,还用假欠条坑人。现在好多家商店都来找我要退货,这生意还怎么做?”近日,在涟水县人民法院高沟法庭内,供货商老康满脸愤懑地诉说徐某对其的造谣。
这起名誉权纠纷的导火索是一笔5000元的货款。老康与商店老板徐某本是合作多年的生意伙伴,但是去年徐某却拖欠5000元货款迟迟未付,老康无奈将其告上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徐某支付货款,但徐某不服,提起了上诉。
就在二审案件审理的节骨眼上,徐某为了泄愤,在多个数百人的行业微信群内,接连发布了“老康做生意不老实”“用假欠条索要货款”等不实消息。
消息一传开,老康不仅名誉受损,还接到了好几家商店要求退货的电话。一气之下,老康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再次将徐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名誉、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10000元。
案子由高沟法庭庭长王力承办。该案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但考虑到这不仅是一起简单的名誉权纠纷,双方还有一个正在二审的货款纠纷。如果一判了之,原被告双方的心结不仅解不开,还会衍生出更多的诉讼和积怨。于是王力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调解室里,老康与徐某重新聚到了一起。一开始,气氛依然剑拔弩张,徐某更是对发布不实消息矢口否认,坚称自己“只是随口抱怨了几句”。
面对僵局,王力一边耐心地向徐某释明民法典中关于名誉权的法律规定,一边引导老康出示了关键证据——微信群聊天记录。当看到自己一条条刺眼的造谣言论被打印出来摆在面前时,徐某先是一愣,随即低下了头,终于承认了自己的冲动之举。
“为了5000元货款,你这边拖着不付,那边又在网上说气话,不仅伤了老康的信誉,也砸了自己的招牌。你们两家在这个圈子里都要做生意,名声坏了,那损失可就不止几千块钱了。”王力趁热打铁,从法律后果谈到经商信誉,从眼前的上诉案谈到未来的长远合作,深入分析利弊。
一番推心置腹的释法明理,让徐某彻底红了脸,他当场向老康郑重道歉,表示自己确实做错了。后两人又经过深入协商,顺利达成调解方案:徐某一次性赔偿老康7000元,老康撤回名誉权案件起诉,徐某则撤回那笔5000元货款案件的上诉。两起案件,一次性了结。张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