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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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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金湖法院联动调解让“大风车”顺利“安身落户”

日期: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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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金湖县法院运用“法院+综治+村组”联动调解机制,秉持依法依规、合情合理的调解思路,妥善化解了一起因安装风力发电机引发的土地征用补偿纠纷,让“大风车”顺利“安身落户”。

4年前,金湖县前锋镇村民赵某承包了村里一处10余亩的荒滩,复垦后种植庄稼。今年5月,上级部门准备在赵某的承包地上安装一台风力发电机,但在征用面积和补偿金额上出现分歧,赵某拒绝出让。村委会多次与赵某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村委会无奈之下向金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承包合同、收回土地。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翻阅卷宗后认为,从村委会提供的证据来看,赵某这块承包地不属于基本农田,按相关法律规定,村委会可以提前终止承包合同。但赵某的合法利益也应当予以保护。怎样才能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呢?承办法官思考后,决定暂缓开庭,先摸清问题的“症结”。于是联系当地镇政府、综治中心、社区村组相关人员一同进行实地调查,合力化解纠纷。

“风力发电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我也不是不明事理。”赵某对承办法官说,“但他们欺负老实人,只补偿我‘大风车’实际占用的面积,但他们没有考虑,安装过程中车辆运输对在田庄稼的毁坏以及碾压后的复垦问题,这部分损失根本没有计算在补偿中。”听了赵某的陈述,承办法官明白了纷争的焦点所在。

“我们确实考虑不周。”镇政府领导诚恳向赵某道歉,并明确表态,“风力发电机必须安装,赵某的损失也一定要算清楚、赔到位!”镇领导的表态,让赵某吃下了“定心丸”。随后,法院、综治、村组、电力部门等各方人员深入田头,对赵某可能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合情合理的评估和测算。经过多轮沟通,双方终于就补偿标准和腾让时间达成一致。协议签署当日,村委会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纠纷圆满化解,“大风车”终于顺利“安家落户”。伍晓伟 颜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