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示范调解+批量化解” 高效化解18起劳务合同纠纷
日期:07-15
近日,新沂法院运用“示范调解+批量化解”解纷模式,一揽子高效化解18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谢谢法院,这次真是帮了我们大忙!”
“薪资难题顺利解决,大家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
在该系列案中,张某等18名务工人员以用工主体拖欠劳务报酬为由诉至法院。新沂法院受理后,考虑到该批案件案情高度相似、争议焦点集中,且直接关系到多名群众的切身利益。为高效、稳妥、统一化解纠纷,新沂法院启动“示范调解+批量化解”解纷模式,通过“调解一件、带动一批”集中化解纠纷。
法官联合调解员全面核查案件事实、劳务过程、款项明细,精准梳理双方争议症结,从18件案件中筛选出诉求代表性强、沟通意愿较高的张某案作为示范,组织开展先行调解。
调解员坚持法理释明与情理疏导并重,引导双方摒弃对立心态,力争最大限度在前端化解分歧。一方面向用工方阐明依法履约、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义务,明确违约失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张某诉求,引导其理性解决争议。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在示范调解方案的基础上,调解员对剩余案件开展集中批量调处,实行统一对接、集中沟通、同步调解;向其余当事人明确同类劳务纠纷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责任划分、结算标准等方面的统一规则,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兼顾劳动者快速回款的迫切需求与企业经营现实困难,推动纠纷柔性化解、实质解决。最终,18起案件均参照示范调解方案一揽子化解。
此案的圆满化解,是新沂法院运用批量类型案件化解机制、做实司法为民的生动缩影。“示范调解+批量化解”解纷模式有效破解了涉众批量纠纷“审理慢、尺度杂、化解难”的治理痛点,既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质效,又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修复劳资关系,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赵雨秋 曹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