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看来,老百姓告行政机关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老百姓觉得“告不动”,行政机关觉得“输不起”,法官则要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找那个微妙的平衡点。前不久,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许红会,已经在行政审判一线深耕了14年。旁听她的一场庭审后,笔者发现,这位法官对行政争议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行政审判不能止于“判”,而应止于“解”。
思路,从“破题”开始
在许红会看来,行政争议类案件之所以难,难在老百姓和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与地位落差,难在老百姓往往带着长期积压的情绪走进法庭,难在判决有时能给出“对错”却未必能真正“了事”。
许红会曾接手一起涉房屋搬迁的行政协议及强制拆除案件。当事人徐某与居委会签订了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将其中79平方米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房屋被拆除两年后,徐某虽已领取安置房,但仍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协议中违法建筑认定部分无效、赔偿房屋损失29万元及财产损失1万元,并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案件的争议焦点表面上是协议效力与拆除行为合法性,但许红会发现,徐某诉讼能力较弱,初始起诉时被告主体不适格,且其核心诉求并非推翻协议本身,而是居委会此前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兑现。她没有选择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精准认定适格责任主体,依法释明原告追加被告,并多次组织街道办、居委会与徐某沟通协商,结合其实际生活状况,对其合理诉求予以补偿,最终彻底解决了案涉房屋拆除引发的全部纠纷。
这就是许红会的“破题思路”:行政审判不能只做“判断题”,更要做“解答题”——不仅要判断行政行为合法与否,更要找到真正解开当事人“心结”的那把钥匙。她常说,行政审判的终极目标不是“结案了事”,而是“案结事了”。
为了把“案结事了”落到实处,许红会构建了一套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诉前,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争议;诉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积极协调;诉后,跟踪履行情况,确保权益真正落地。在审理某县市监局处罚花木经营者的系列案件中,许红会发现该案存在量罚失当的情形,主动建议行政机关自我纠正,经过多次沟通协调,15起争议全部得以实质化解。
这一机制的效果在数据上也得到了直观体现——2025年,宿迁经开区法院行政诉讼一审服判息诉率达59.4%,位居全省前列。老百姓对判决的认可度高了,上诉自然就少了。
功夫,在源头处“绣花”
庭审只是许红会工作的一部分。更值得关注的是,她把大量精力花在了“法庭之外”——从源头上预防争议、从制度上化解矛盾。
源头预防,让争议少发生。许红会深知,与其等纠纷闹到法庭再解决,不如帮行政机关把执法行为规范在前头。2024年5月,在宿迁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上,许红会以“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若干实务问题”为题进行授课,结合“府院联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规范行政执法流程、行政机关高频败诉案件成因等实务知识。同年8月,她又受邀为宿迁经开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以“依法行政与行政应诉”为题,从依法行政的基础理论入手,梳理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细致讲解行政应诉实操要点。近三年来,许红会组织行政执法类专题授课、业务指导、庭审观摩等活动90余场次。旁听过许红会庭审的一位一线执法人员感慨:“‘零距离’观摩庭审各个环节,以实例指导实践,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制度创新,让化解有机制。许红会推动宿迁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体运行,在化解中心设立行政复议受案窗口,建立由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的委托调解机制。她还牵头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衔接操作规程出台,实现了案件受理、分流、移交的“无缝衔接”。在“一人多诉”治理方面,她对200余起起诉登记案件依法予以退回,有效规制了滥诉行为。这些制度创新,让行政争议化解从“单打独斗”变成了“多方合力”。2024年,她还曾就一起历时久、标的大、案情复杂的房屋征收引发的行政案件,邀请纠纷属地检察院共同参与化解,形成了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的工作合力,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解纷需求。
现场勘验,让事实说话。在一起行政赔偿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对被拆除房屋的面积争议较大。为了查明事实,许红会通知双方和测绘公司工作人员到场,顶着烈日来到房屋拆除现场。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她对现场残留的房屋地基逐一进行测量。原被告双方对现场测量的数据均不持异议。“让双方都服气”——这六个字,正是许红会办案风格的写照。
深耕,让专业更有厚度
扎根行政审判一线14年,许红会累计办理各类行政案件2000余件。她带领的行政审判庭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在这些数字和荣誉背后,是一位法官对专业深度持之以恒的追求。
办案求精,让效率与公正兼得。为使案件能尽快审结,许红会坚持提前阅卷、梳理案情、拟定审理提纲,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主动联系司法部门对诉讼实施能力较弱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为方便群众诉讼,她主动到行政争议发生地开庭审案、开展协调活动。2023年12月,在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许红会所在的宿迁经开区法院就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调研反哺,让审判有深度。许红会始终没有停下思考的笔。她撰写的《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的司法认定》等调研文章,先后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在一篇关于工伤参保登记的调研文章中,她深入分析了“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在职工入职30日内参保,工伤待遇由谁支付”这一实务难题,提出工伤保险法律关系应自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时确立,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后、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属于补缴工伤保险费行为的观点。这篇文章不仅发表在《人民法院报》上,也引发了业内广泛讨论。她还将调研成果反哺审判实践——牵头建立行政复议先行处理引导机制、涉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三化”机制等创新做法,相关经验先后被江苏高院、宿迁中院刊发推广。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从“矛盾僵持”到“实质化解”——许红会14年的行政审判之路,丈量出的正是一位行政法官如何用专业与温度,把行政争议这道难题,解出公平正义的答案。袁荣涛 刘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