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券商发布公告称,拟单方解除与新三板挂牌企业的督导协议,原因是相关企业未按协议约定向券商支付持续督导费用。一份份催缴及解除协议的公告,折射出市场优胜劣汰加速。
7月8日,长江承销保荐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ST全华已累计超过2年未按协议约定向长江承销保荐支付持续督导费用。经长江承销保荐书面催告三次后,ST全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长江承销保荐决定单方解除与ST全华的持续督导协议。
近期,券商向督导企业“催缴”督导费用的情形密集发生。6月份以来截至7月13日,公开披露的关于券商催缴督导费用、正式解除督导协议的公告合计20份,涉及16家挂牌公司,其中8家为ST股。其中,有企业甚至已“拖欠”持续督导费用6年。
整体来看,券商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持续督导费用大多在每年10万元到20万元之间。对于未能按期支付持续督导费用,多家挂牌公司表示,是因为公司经营不善。例如,金诺科技表示,公司目前经营困难,资金紧张。蒲公英也表示,公司因内部原因未按约定支付持续督导费(每年10万元),无法按期履行缴款义务。
除长江承销保荐与ST全华正式解除督导协议外,近期,开源证券与博瑞生物、中信建投与ST速达科的持续督导协议也已正式解除。
对新三板挂牌公司进行持续督导,是券商尤其是中小券商投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行业格局来看,Wind数据显示,截至7月13日,新三板市场中,持续督导挂牌企业数量最多的主办券商为开源证券,目前持续督导挂牌企业705家;其次是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持续督导企业459家;东吴证券、国融证券、中泰证券持续督导企业数量分别为260家、223家、217家。
“多家券商与拖欠持续督导费用的企业解除督导协议,体现出投行业务‘减负提质’的趋势。”西部金融研究院院长陈银华表示。艾文智略首席投资官曹辙表示:“中小券商需及时调整业务策略,将竞争的重心从‘量’转移到‘质’,把资源集中到优质标的上,打造精品投行,同时在做市商、财务顾问等领域寻找差异化机遇,拓展业务增长空间。”于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