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 10小时攻坚,22名工人吃下“定薪丸”
日期:07-08
“大家仔细看下调解协议,一个一个签,不要着急。”6月29日晚上7点,随着原、被告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22名工人萦绕心头已久的“薪”愁由此解开,吃下了“定薪丸”……这背后,是涟水法院陈师法庭庭长张兴鹏连续10小时的斡旋。
3个月前,某工厂因经营不善,没有订单,便通知工人回家休息。然而工人们在家苦等三个月,既收不到复工的消息,也拿不到任何工资,只好向工厂发送被迫离职通知。因工厂无力支付,工人们遂提起诉讼,要求支付80余万元欠薪及经济补偿。
考虑到涉及人数较多、矛盾易激化,立案后,陈师法庭立即对这批劳动争议纠纷采取“集中梳理案情、集中核查事实、集中调处化解”的工作机制,全力提速增效、攻坚解纷。
调查发现,该工厂并非恶意拖欠,确实因经营不景气陷入困境,目前正处于破产重整审查阶段,短期内无力一次性付清欠薪。若简单判决,工人们即便胜诉,也需要申请执行,可能导致企业彻底停摆,工人权益反而难以落实。
但与承办该工厂重整案的法官沟通后,张兴鹏了解到该工厂在重整阶段很可能有资金进入,预计在7个月后,工人工资作为优先债权,届时便有望得到给付。
于是以“给予工厂7个月时间”为调解目标,6月29日上午9点,张兴鹏请工人们与工厂负责人一同到陈师法庭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中,张兴鹏立足双方实际,引导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分别开展疏导工作。一方面,耐心安抚工人情绪,详细讲解法律规定,明确司法保障力度,告知7个月后欠薪便有望给付;另一方面,向工厂负责人阐明法律责任,指出宽限期并非免责期限,如7个月后未能履行给付义务,仍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督促其切实履行付款承诺。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考虑工厂实际情况,工人们同意给予工厂7个月的宽限期;工厂负责人则承诺,待有资金进入,将协助推动优先清偿该笔欠薪。
一位工人签完字后感慨:“这7个月,既是给厂子‘缓口气’,也是给我们自己留个念想。”张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