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建与纪检工作深度融合的困境与出路研究
日期:06-26
党建为国企经营发展指明方向,是保证国企同党和国家在思想与行动上保持一致的重要工作。党建与纪检工作的深度融合,能够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效果,提高国企现代化治理水平。由于二者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不同,导致融合过程中面临较多困境。为解决实际问题,本文就相关内容进行探究。
一、国企党建与纪检工作融合的意义
(一)促使全面从严治党落地
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国企党建工作的重点,党委需结合国企经营管理情况,制订党建工作计划,将全面从严治党渗透到业务工作中,通过对各项工作的管控,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营造清正廉明的工作环境。党建与纪检工作的融合,能够增强内部监督效果,使纪检工作在党组织的驱动下高质量开展。如此一来,既能强化纪检工作质量,又能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效果,为国企发展奠定牢固的基础。
(二)促使国企创新发展
创新是发展的动力。党建与纪检工作融合,能够丰富党建工作模式,提高纪检工作水平,为推动国企创新发展提供驱动力。以往党建工作中,以国家政策为导向,结合国企发展需求制订党建工作计划;这种工作模式虽然落实了党组织责任,但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而推动党建与纪检工作深度融合,能够持续推进理论创新、优化工作举措,充分激活国企内生发展动能,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
二、国企党建与纪检工作深度融合中面临的困境
(一)重视程度不高
影响党建与纪检工作融合的主要因素,是国企对二者融合的重视程度不高,未意识到二者融合对企业发展、党建和纪检工作的积极影响。由于缺少相应的思想认知,党建与纪检工作融合中出现政治引领不足的情况,难以体现出协同效应。此外,国企相关工作人员对党建与纪检工作融合的认识上也存在偏差,未积极参与相关工作中,使融合效果大打折扣。
(二)组织结构不完善
党建与纪检工作内容不同,负责的部门也不同。二者在融合过程中会因为组织架构问题,部分工作无法推进,从而影响工作效果。在实践中,部分工作出现交叉重叠,造成资源浪费。党建与纪检工作均承担廉政教育、党员监督等职能,由于缺少与融合相适应的组织架构,二者各司其职,出现重复工作的情况,难以体现出融合的作用。
(三)缺少复合型人才
国企党建与纪检工作的融合,需要一批具备党建、纪检等方面知识的人才队伍,通过对国企经营管理情况和党组织运行情况的综合分析,采取管理措施,落实相关职能。对从业人员分析可以发现,大部分人员只具备单一的知识体系,以党建或者纪检方面知识结构为主,不具备其他领域知识,无形中影响二者协同工作效果。此外,大部分人员缺少融合发展意识,无法有效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难以达到党建与纪检工作深度融合效果。
三、国企党建与纪检工作深度融合的对策
(一)正确认识党建与纪检工作融合
在国企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党建与纪检工作融合十分必要,不仅能为国企发展创建和谐稳定的环境,而且能提升国企发展速度,增强国企市场竞争力。为推动党建与纪检工作深度融合,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国企领导干部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围绕党建与纪检工作融合、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开展个性化学习活动,提高管理层对二者融合的正确认知,使其了解国家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提高管理层的政治站位,为党建与纪检工作融合做好铺垫。第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国企全体员工的责任意识。立足党建与纪检工作融合,开展宣传活动,将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以党建活动、专题教育等方式呈现给全体员工,使企业员工明确党建与纪检工作融合的意义,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主动参与国企相关活动,为二者融合发展创建有利条件。
(二)加强组织架构建设
国企应明确党建与纪检工作融合对组织架构的要求,优化党组织与纪检监察部门,明确职能,实现协同发展。具体操作如下:第一,深入分析党组织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了解各部门工作特点与职能优势,立足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监管需求,调整部门布局,将党组织和纪检监察设立在关键部门或者重要业务中,使党建与纪检工作在同一场景下开展工作,各自发挥优势,推动业务高效进行。第二,确定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与工作范围。为保证融合工作顺利开展,需明确党组织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与工作范围,要求双方遵守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责任,推动国企健康发展。以重大决策为例,这一工作中,党组织以政治引领为主,纪检部门以监督检查为主,通过两个部门的合作,保证国企的发展决策符合党组织的精神方针,从源头上控制廉政风险。第三,编制工作手册。根据国企业务特点,明确各项工作中党组织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参与方式、流程、职责,为二者融合提供指导。
(三)构建复合型人才队伍
为实现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国企应围绕党建与纪检工作融合需求,采取一系列措施,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政治素养和专业水平。第一,组织跨部门交流活动,增加党组织与纪检监察两个部门的互动。定期开展跨部门交流活动,党组织干部和纪检干部参与其中,围绕国企重大决策、关键业务等进行深度交流,分享工作经验和成果,为进一步合作提供方向。第二,制定轮岗制度。组织党组织干部进入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参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了解该部门的工作流程和内容,形成强烈的纪律意识和自我监督意识。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入党组织,参与党建活动,了解党建工作内容、职责,使其在实践中形成较强的政治素养和实践能力。第三,组织培训活动,夯实从业人员的基础。面向党组织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组织培训活动,围绕党建和纪检工作开展培训,利用案例分析、观看警示片等方式,提高参训人员的政治素养。例如,湖南一国企组织党建和纪检监察培训活动,活动中邀请行业专家,从“认清形势、正视现实,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以及“抓重点、攻难点、推改革、求创新,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细、落地、落实”两个方面进行了精彩讲解。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题,对作风建设的概念、党的作风建设历史和现阶段的新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抓作风建设情况、如何加强作风建设和对具体问题的看法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指出了国企应该警醒和注意的问题。活动意义深刻,发人深省。
结 语
综上所述,国企党建与纪检工作的融合能够促使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落地,推动国企长远发展。为体现出二者融合的优势,可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流程建设五个方面入手,根据国企发展需求,分别采取措施以形成监管合力,为国企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