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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宿迁经开区法院:酒驾后找人顶包,从重处罚!

日期: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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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事故发生后,不是报警处理,而是急忙找人顶包,企图瞒天过海,这样的侥幸心理,不仅不能逃避责任,反而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近日,宿迁经开区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在醉驾肇事后企图让人顶替,最终被依法从重判处刑罚。

2025年9月某日凌晨,被告人付某某饮酒后驾驶小轿车,在某路段掉头时,与同向行驶、正准备掉头的张某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付某某联系同事刘某某赶到现场冒充驾驶员,企图掩盖自己酒驾的事实。后在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刘某某如实说明了顶包情况,并联系付某某返回现场。付某某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双方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经物证鉴定所检测,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属醉酒驾驶。案发后,付某某赔偿张某某1万元,并取得了对方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付某某发生事故后离开现场并联系同事刘某某至现场顶包,酌情从重处罚。综合全案情节,判处被告人付某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

醉驾找人顶包,是严重漠视法律法规、挑战执法权威的恶劣行为,既隐瞒违法事实、干扰案件查办、破坏司法公正又纵容酒驾陋习、滋生侥幸心理,极易诱发次生违法犯罪,还会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败坏社会公序良俗。酒后驾车已铸成大错,若发生事故,应立即报警,积极配合调查。酒后驾车害人害己,醉驾顶包更不可为。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应时刻绷紧安全之弦,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护好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线。苗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