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1+N”模式筑牢生态司法屏障
日期:06-08
近年来,东台市法院依托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联合多部门建成7大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创新构建“1+N”生态修复模式,入选全省法院典型事例。
该院构建“法院主导、部门协同、属地管理、公众参与”机制,实现重点生态区域全覆盖。各基地因地制宜打造修复品牌:在珍禽保护区,探索碳汇认购机制,引导被告人认购滨海盐沼修复碳汇,为全球滨海湿地蓝碳交易提供司法范本;在大丰麋鹿基地,聚焦人兽冲突源头治理,通过司法建议推动设置野生动物警示标牌,显著减少麋鹿被撞事件,案例做法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在川水湾基地,基于NbS方案种植碱蓬120余亩,吸引黑嘴鸥等珍稀鸟类栖息,显著提升区域碳汇能力与生物多样性。
从“一纸判决”到“万物共生”,东台法院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生态保护贡献了生动的“法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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