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6-10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洛阳鸿一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日期:05-07
字号:
版面:第A02版:今日财经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洛阳鸿一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8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资产包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经缴纳的保全费、诉讼费等,依法转让给洛阳鸿一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

洛阳鸿一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债务承继人)立即向洛阳鸿一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洛阳鸿一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

特此公告。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洛阳鸿一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经理 联系电话:0512-66062851

地址:苏州高新区运河铂湾金融广场苏州资管大厦

洛阳鸿一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莹 联系电话: 13333883099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9号宝龙城市广场B区9栋1-2502

一、公告清单 单位:万元

序号资产所在地债务人名称 本金余额 欠息 费用 担保方式 保证人名称 担保物信息

1河南 洛阳固鑫混凝 408.19 1075.11 保证 洛阳家祥混凝土有限公司、 无

土有限公司 河南新中和混凝土工程有限

公司、洛阳建达混凝土工程

有限公司、姚更生、董长计、

李兴枝、姚书粉

注:1.上述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债权所含利息、罚息、复利等一并转让,金额根据贷款合同、生效法律文书按实计算。具体转让债权金额以实际金额为准。

2.贷款合同中涉及“担保人”信息及担保范围以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3.请借款人、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洛阳鸿一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